explainer medium 2023-07-03 09:54:23

Policy Interpretation of the 'Shenzhen Public Rental Housing Management Measures'

关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zjj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Shenzhen's new Public Rental Housing Management Measures, detailing the background, eligibility criteria, application process, rental standards, and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the city's public rental housing program.
Document Text 1,234 characters
一、《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 二、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哪些对象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对象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 三、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满足《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主要包括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收入财产符合限额标准、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3年等。 四、收入财产限额如何划定?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实施动态调整。 五、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面积标准如何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建筑面积标准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确定,具体为:单身居民以不超过35平方米为主;2人家庭以不超过50平方米为主;3人以上(含3人)家庭以不超过60平方米为主。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5人以上(含5人)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4人家庭配租。 六、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是多少?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0%。属于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 七、如何申请轮候和认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登录住房信息平台,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向户籍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区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市民政部门对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和认定,出具核对报告→区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公示合格后进入轮候册。 在册轮候人按照配租通告要求提交认租申请。 八、公共租赁住房如何监管? 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存在隐瞒、虚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或者不正当手段等违法行为,将通过罚款、一定年限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等方式处理。 承租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存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改建、扩建公共租赁住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通过限期改正、罚款、一定年限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等方式处理。 九、新旧政策如何衔接? 《办法》施行之日前已经取得轮候申请受理回执的家庭和单身居民,住房建设部门依照原轮候申请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轮候册。 《办法》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可以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也可以选择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Topics
housing social welfare urban policy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Site zjj
Date 2023-07-03 09:54:23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住房保障
CMS Category 政策解读
References (2)
cent 国办发〔2021〕2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formal
c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named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