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lainer medium 2024-01-24 15:39:08

Policy Interpretation of the 'Shenzhen Luohu District Govern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ject Management Measures'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szlh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newly revised district-level measures for managing government IT projects in Luohu District, Shenzhen, detailing the background, main content, and innovative aspects of the regulations aimed at strengthening oversight and improving efficiency.
Document Text 1,914 characters
为加强罗湖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整体统筹,提高政府信息化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罗湖区出台了《深圳市罗湖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罗府办规〔2024〕3号,以下简称《办法》),对罗湖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提出了系统全面的要求。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一)是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于2023年3月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要在2023年开好头、起好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机制,加快推进全省数字政府项目一体化管理。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1月24日修订并发布了《深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贯彻市关于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全流程管理。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年底发布了《关于推进〈深圳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强化项目整体统筹,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罗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2020年印发的《深圳市罗湖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部署,加快形成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全区“一盘棋”新格局的必然要求。 (二)是解决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的必然要求 《深圳市罗湖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罗府办规〔2020〕8号)发布以来,在区信息化管理部门的统筹管理下,加强了信息资源的集约建设与共享利用,提升了我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规范性水平,但依然存在着项目管理范畴不够清晰、50万元以下信息化项目缺乏管理抓手、政府投资项目论证流程较长、系统建设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现对《深圳市罗湖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罗府办规〔2020〕8号)进行修订,围绕细化项目管理范畴、加强“小系统”建设和管理、强化项目验收监督及优化后评价方式方法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和管理,提高项目质量,更好实现对罗湖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全流程管理。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三十五条。根据区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现有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需求,对原《办法》相关条文进行删减、完善、细化及补充新的条文内容,共修改21条办法细则,包括八个章节,分别为总则、项目规划、项目前期管理、建设管理、备案制管理、运维与安全、责任追究、附则。《办法》主要涉及9类修改内容,分别对项目生成、技术论证、建设管理、备案管理、符合性审查、项目验收、项目运维、项目后评价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进行规范。《办法》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未设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事项。 三、《办法》的创新措施 (一)细化管理范畴 管理范畴明确为政务信息系统相关的项目,具体分为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开发服务、通用正版软件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系统业务运营和第三方服务等类型的项目,并具体阐述各类型项目包括的内容,明确新建、续建、升级改造工程及服务采购项目均属于《办法》管理范畴,同时形成不纳入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范畴的类别。 (二)扩展管理类别 一是将所有金额的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纳入管理范畴;二是明确项目管理分为全过程管理和备案制管理;三是新增备案制管理章节,明确备案制管理的项目建设“负面清单”,并要求在管理平台备案,实现统一管理。 (三)完善总体规划 新增项目统一管理规定,明确未纳入管理平台的项目,不予安排后续资源开放。细化区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的报批流程。明确区政府投资综合类项目中,涉及政务信息化建设部分,在报送区政府审批决策前,应充分征求区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意见。 (四)完善项目全过程监督机制 明确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政务信息化项目合同签订、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有关信息,响应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一体化、全流程管理的要求,便于及时全面掌握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展,加强项目整体统筹和全过程监督。 (五)加强项目验收前审查 加强对信息化项目服务器托管、系统安全等各方面的监督和审查,对服务器托管、系统检测、数据共享、安全测评方面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并增加了竣工验收前区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符合性审查环节,为项目建设规范性管理提供保障。 (六)优化项目后评价方式方法 实行项目自评价,强化建设单位(使用单位)作为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实行系统应用实效评估,区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关注系统应用情况,可结合自评价报告,抽取项目进行系统应用实效评估。 罗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4年1月24日
Topics
digital govern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ublic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Site szlh
Date 2024-01-24 15:39:08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数字政府
CMS Category 政策解读
Keywords 政务信息化
References (6)
unkn 罗府办规〔2024〕3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formal
unkn 罗府办规〔2020〕8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formal
dist 深圳市罗湖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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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ni 深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named
muni 关于推进〈深圳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named
prov 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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