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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09:10:59
Notice of Shenzhen Civil Affairs Bureau on Carrying Out the Selection Work for New Shenzhen Social Organization Exchange Service Display Points in 2024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增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
mzj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launch of a selection process to designate new 'Social Organization Exchange Service Display Points' in 2024, aiming to showcase exemplary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key fields like VR technology and new energy, and provides funding and support to selected organiz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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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紧抓“双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推动深圳社会组织发展继续先行示范走在前列,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新增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以下简称“展示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通过遴选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搭建全市社会组织交流展示与服务平台,多维度、多领域展示我市社会组织在不同领域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双区”建设的突出贡献,充分发挥展示点对同类别社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领域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范围 在深圳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遴选类别 选取党建引领突出、代表性强、公信力高、枢纽功能发挥明显和对深圳“双区”建设具有重大贡献的相关领域社会组织。 (一)基本要求 具备充足的展示条件、交流服务接待能力与经验;具有独特的展示亮点、代表新领域新业态的特色。 (二)服务领域 VR技术、新型能源、电子信息、芯片研发、智慧零售、现代时尚、精密仪器、公益慈善、妇幼权益、国际交流等10个服务领域。 四、遴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1.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督,按要求做好年报报送工作,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拥有固定、有效、自主使用和装修权限的展示场地,地理位置便利,展示面积充足,配备多种展示设备。 3.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经验能力,并配备具有专业运营宣传经验的专职人员。 4.拥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分工科学合理、职责明确的财务人员,拥有筹措多种资金渠道的能力,配备投入运营资金。 5.社会影响力大,如获得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以上、获得政府资助、权威媒体曾报道过等。 6.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组织,依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无违法违规记录。 7.拥有对同类社会组织的代表力、聚合力、联系服务能力及资源整合分配能力。 (二)创新亮点 社会组织在符合基本创建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形式,围绕创建主题展示特色工作。在展示内容、展示方式、展示场地、展示渠道、服务内容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措施。 (三)工作实效 1.实际工作质量水平高,标准规范。 2.得到业务主管单位和同类别社会组织的认可。 3.创新工作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4.展示内容须涵盖我市本领域社会组织的相关工作成果信息(非展示遴选单位独家信息),融入党建元素,全面突出创新特色和亮点。 五、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深圳市民政局。 2.执行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运营管理机构。 六、核定步骤 (一)组织申报(2024年5月) 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按时报送《2024年度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项目申报审批表》(1家社会组织仅可申报1个领域的展示点)。 (二)核查遴选(2024年5月) 遴选工作评定组采取初步筛选、路演介绍、实地调研测评等方式,对申报单位的展示点项目遴选工作进行核查评价;将评定建议提请项目指导组,通过召开相关会议等程序研究遴选出拟授牌的展示点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 (三)公布授牌(2024年6月) 对符合展示点遴选标准要求的,予以授牌,并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支持;召开现场交流会,入选单位作经验交流分享,形成全市社会组织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四)展示宣传(2024年6-12月) 各展示点集中展示相关领域社会组织的建设成果,并接受公众预约参观。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媒介,大力宣传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在本领域的典型案例和好经验、好做法。将展示点作为社会组织之间学习交流与培训的新阵地,发挥好学习借鉴、示范引领作用。展示宣传要求如下: 1.按照标准装修布置展示场地; 2.搭建交流平台; 3.搭建服务平台; 4.构建宣传平台; 5.搭建党建平台。 (五)动态管理 参与申报“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的社会组织,需承诺展示场地有自主装修使用权、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确保每年投入一定运营资金。我局不定期进行复核抽查,根据复查情况,对不符合展示点相关要求的,予以摘牌处理。 七、申报方式 (一)申报表格: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zfc@mzj.sz.gov.cn,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3室。 (四)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25832101;梁小姐,联系电话:15815535135。 八、有关说明 项目内容调整及解释权属深圳市民政局。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项目申报承诺函 2.2024年度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项目遴选申报审批表 深圳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3日
Topics
social organizations
innovation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民政局 |
| Site | mzj |
| Date | 2024-05-14 09:10:59 |
| Category | subsidy |
| Policy Area | 社会组织管理 |
| CMS Category | 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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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ni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名单的通知 | mz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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