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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15:05
Notice on the Third Batch of Shortlisted Households for Public Rental Housing Selection and Related Matters for Registered Waiting List Households in Longhua District, Shenzhen, 2024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第三批次入围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szlhq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third batch of shortlisted households eligible for online selection of public rental housing units in Longhua District, Shenzhen, and details the procedures and schedule for the selection and signing process.
Document Text
4,151 characters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认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已于2024年11月21日截止。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现将2024年度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第三批次入围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配租通告》,第三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总共1731套。第三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三人认租家庭、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以及第二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四人及以上认租家庭、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剩余认租意向房源中仅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根据核查结果,第三批次合格认租家庭共16186户,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名单,故第三批次选房家庭中,选房排位1~3462位的3462户列入入围认租家庭(详见附件1)。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相应序位中优先选房。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签约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须由选房家庭中的主申请人(以下称为“选房人员”)进行选房签约,不接受委托他人选房签约。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排序到位后可在本批次所有认租意向剩余房源内选择其中一套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房源选完即止。线上选房操作具体流程指引详见附件2、附件3。 (二)选房签约时间安排 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00,选房人员应在系统开放后、正式选房前登录系统查看房源并预选。 正选房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8日(共计10天),房源选完即止,选房日期安排详见附件4,各选房家庭具体正选房时间以线上选房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线上选房咨询电话:0755-81477770、0755-2344665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无法通过咨询电话沟通解决选房问题的,可到我局现场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选房签约流程 1.登录选房系统 请选房人员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或者通过微信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网上选房系统(请选房人员提前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且确保能够正常登录)。为确保您顺利完成选房,建议您通过电脑端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选房系统。 2.预选 2024年12月18日9:00将开放本次待分配的房源,选房人员可在预选时间开始后至其正选时间开始前登录网上选房系统进行预选。每个选房人员最多预选5套房源。 3.正选 请选房人员在正式选房场次开始前15分钟登录选房系统,查看预选房源情况。每位选房人员的正选时长为2分钟。选房人员在正选环节选定房源后将进入合同签订阶段,不可再更换房源。选房人员如在正选时间内一直停留在选房界面且不选定房源,选房时间结束时,系统将自动为选房人员选定其意向房源中未被其他选房人员选定的第一序位意向房源。 4.补选 选房人员未在正选时间内参与选房或正选时间结束后未选定住房(主动放弃选房的除外),如仍需选房可在本家庭选房场次结束后至当天正选场次结束后3分钟内登录网上选房系统申请补选。参与补选的选房人员按原选房排序依次补选,补选时长与正选一致。 5.合同签订及保证金缴交 选房人员通过正选或补选确认房源后进入合同签订环节,请选房人员提前准备好主申请人的银行卡(深圳任意银行储蓄卡)正反面清晰照片,签约时必须完成银行托收办理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当天正选房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必须在选房当天19点56分前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签约申请;在补选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完成签约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在选定住房后及时查看系统办理。租赁合同审核结果请查看系统。 (四)起租和入住事项 由于系统功能局限性问题,本次安排选房的龙塘居、壹成中心、华盛峰荟名庭(二期)、春江天玺阁、龙和苑、通达汇轩、奥宸观壹城华府、水榭云上家园、华盛珑悦花园、星河盛世花园、深国际万科和风轩、文澜苑、润湖苑、龙欢欣苑、天屿花园项目、万科启城家园、盛龙时代广场17个项目线上租赁合同的起租时间均设置为2025年1月7日。润湖苑、龙欢欣苑、天屿花园项目、万科启城家园、盛龙时代广场5个项目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时间与《配租通告》公布的预计交付时间存在差异,最终交付时间及办理入住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成功选定龙塘居、壹成中心、华盛峰荟名庭(二期)、春江天玺阁、龙和苑、通达汇轩、奥宸观壹城华府、水榭云上家园、华盛珑悦花园、星河盛世花园、深国际万科和风轩、文澜苑12个项目房源的认租家庭,凭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各项目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办理入住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三、重要提示 (一)请选房人员仔细核查本家庭选房排位(附件1),并对照《第三批次入围选房家庭选房排期表》(附件4),认真核对选房时间及选房场次,仔细阅读《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附件2-3),熟悉线上选房操作流程。 (二)选房人员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且审核通过的,即为已完成选房签约。已完成选房签约的认租家庭,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选房人员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未通过的,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选房人员(含补选场)未在当天规定时间内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的,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户型选房结束之日或本批次选房结束之日的弃选房源除外)。 (三)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各类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选房结束。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选房结束后,如选房人员已选定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时间结束前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其所选住房将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五)选房人员所有认租意向房源被其他选房人员选定后不用参与选房,不计入放弃次数。 (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七)润湖苑项目提示: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 2.项目北侧有一条高压线,北侧临近河道,河岸植物茂密,蚊虫较多。 3.停车位320个,数量较少,月卡车位办理通过抽签方式取得,请谨慎选择此项目。 4.小区为开放式管理。 5.安装燃气灶需自行开孔。 6.B、G、H户型厨房无足够实体墙面可满足安装抽油烟机需要,抽油烟机需采取金属挂架固定安装,费用由租户负责。 7.小区规划建设无信报箱。 8.该项目户型较多且分布在不同楼层或楼栋,特别是两房户型存在不同面积段,请选房家庭以本公告发布的户型图为准(附件6)。 (八)龙欢欣苑项目一房户型空调机位与阳台之间有两种方式:实体墙分隔和不锈钢栏杆分隔,分隔方式不同导致建筑面积存在差异,请选房家庭以本公告发布的户型图为准(附件7) (九)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预计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十)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因信息变化或者审核发现新情况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选房家庭因离婚、死亡等原因导致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减少,认租的意向房源包含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的,列入选房名单,但其仅能选择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未认租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的,不列入选房名单。 (十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签约完成后,我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请各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配租房源。 (十五)本次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安排。 (十六)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室。电话:0755-81477770,0755-23446658;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度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第三批次入围选房家庭名单 2.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手机端) 3.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电脑端) 4.第三批次入围选房家庭选房排期表 5.各项目办理入住联系方式 6.润湖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图 7.龙欢欣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图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12月17日
Topics
public housing
housing allocation
local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
| Site | szlhq |
| Date | 2024-12-17 18:15:05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住房保障 |
| CMS Category | 通知公告 |
| Keywords | 选房 签约 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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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5)
| dist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 ll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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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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