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medium 2024-12-20 15:23:06

Notice of Dapeng New District on Further Clarifying Relevant Requirements for Housing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大鹏新区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szdp
This notice clarifies and mandates specific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for housing and municipal projects in Dapeng New District, focusing on the high-standard implementation of green building, prefabricated building, and BIM technology standards.
Document Text 4,296 characters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流程,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打造城市精品工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标准及标识管理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圳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计划》《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严格加强房屋工程质量管控严厉惩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新区房屋市政工程有关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相关要求 (一)高标准落实绿色建筑要求 新区所有新建建筑(含民用和工业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地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大鹏新区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高星级绿色建筑要求。对于2021年6月25日后所有新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2021年6月25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新建项目,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要求落实全装修要求。 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和零碳建筑的示范建设。自2025年1月1日起,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全面落实《深圳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计划》要求,严格按照不低于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并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申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鼓励其他新建建设项目按照不低于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并积极申报试点示范项目。 新区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应全面落实《深圳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30年)工作要求,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应用,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光储直柔等技术应用。到2025年度,新区新建厂房和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比例不低于30%;力争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比例达到30%。 (二)高标准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 全面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研发用房或产业用房)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新建(立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区重大项目、标志性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评分达到70分及以上,或按照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评价达到AA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鼓励各建设项目积极开展模块化建筑、钢结构居住建筑、装配式装修项目等新型建筑工业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各建设项目按照高标准开展装配式建筑。鼓励各建设单位积极选取项目开展市、区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观摩活动。 (三)严格落实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要求 全面落实《大鹏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区所有新建(立项、核准备案)工程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全面实施BIM技术应用,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报建、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面使用BIM技术。 (四)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流程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编制绿色专篇,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技术路径、节能减排目标、BIM技术以及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等内容,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投资概预算。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或者委托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载明建设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BIM技术应用、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等。 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组织装配式建筑专家评审会,在召开评审会前告知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并在深圳市装配式建筑服务管理系统内提交申请,由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从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参加评审,评审会现场应当由建设单位(或EPC单位、代建单位)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现场应当演示装配式建筑的建筑信息模型(BIM)及应用情况。专家评审会结束后,评审意见要求资料修改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后的评审资料经专家确认后,应在评审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上传,如果资料未按时完成修改和上传系统,需重新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专家评审会后,建设单位应当将通过评审的相关资料录入深圳市装配式建筑服务管理系统,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录入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对绿色建筑等级及技术措施进行预评价,鼓励项目取得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 施工阶段,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按照绿色建筑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实施,不得擅自变动设计内容、降低设计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绿色建筑等级及主要技术措施。 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绿色建筑等级进行符合性评估,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应在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前安装用电等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和建筑能耗实时监测设备,并将能耗数据接入深圳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并出具专项验收报告;应重新复核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对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进行专篇说明。对于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技术要求和绿色专篇要求的,不得出具专项验收合格报告,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等级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落实对绿色建筑设施设备保养和运维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建筑物业管理,保障绿色建筑运行满足要求,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 二、严格落实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 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文件落实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予以说明,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将设计文件等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抗震设防审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应当作为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的依据。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检查设计图纸是否执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未执行专项审查意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能通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和采取抗震措施。 三、严格落实无障碍城市建设要求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规范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既有无障碍设施相衔接。其中,(1)公共住房项目和商品房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置无障碍住房,并优先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需求;(2)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口岸等交通枢纽和地铁站点,主要干道、主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以及需要安装电梯的公共建筑等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技术规范配建无障碍电梯,并与周边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3)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口岸等交通枢纽场所和地铁换乘站点,学校、医院(门诊部)、公园以及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外办公场所以及商场、酒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建设标准配建母婴室和无障碍卫生间或者厕位,并保障在运营期间正常使用;(4)新建、改建和扩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城市主要干道、主要商业区和居住区周边人行道信号灯应当设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5)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外办公场所、公共文化设施、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医院、大型商场、酒店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在方便残疾人通行的位置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 道路、轨道交通以及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口岸等交通枢纽场所,学校、医院以及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办公场所,金融、邮政、通信以及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场所以及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邀请残疾人联合会参加,听取残疾人代表试用意见。其他建设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可以邀请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残疾人代表试用。专门为儿童设计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应当邀请妇女联合会组织儿童代表试用。 四、进一步强化勘察设计文件抽查管控 勘察单位在确定勘察作业时间后,应至少在正式开工前两日,登录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开工告知,录入勘探点位坐标、项目负责人和现场作业人员信息,并于勘察作业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勘察文件并上传至管理系统。勘察文件上传至管理系统时,应录入钻孔孔口高程、勘探深度和钻孔分类,并上传钻孔柱状图及钻孔模型等资料。 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将签章齐全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BIM模型、绿色建筑专篇、装配式建筑设计文件等)以及相关文件上传至管理系统,其中,居住建筑主体工程还需上传经加密的VAD格式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范围应与施工范围一致,包括用地范围及工程范围(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园林景观、幕墙、智能化等设计内容)。 施工图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内容施工前将变更或整改图纸(含BIM模型)上传至管理系统;变更内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绿色建筑等级等内容,应标注为重大设计变更。按照住房建设部门监督抽查意见需进行整改的项目,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在整改内容施工前将整改图纸(含整改后的BIM模型)上传至管理系统。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12月20日
Topics
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urban development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Site szdp
Date 2024-12-20 15:23:06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城乡建设
CMS Category 通知公告
Keywords 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要求
References (20)
muni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30年) llm
muni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llm
unkn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llm
unkn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 llm
unkn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 llm
dist 大鹏新区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
大鹏新区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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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 大鹏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方案 named
muni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标准及标识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标准及标识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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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ni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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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ni 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named
muni 深圳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计划 named
muni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严格加强房屋工程质量管控严厉惩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 named
muni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named
muni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named
unkn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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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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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named
unkn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named
unkn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named
unkn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读《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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