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lainer medium 2024-12-25 09:14:40

Interpretation of the 'Shenzhen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Scoring Physicians' Poor Professional Conduct'

《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wjw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revised Shenzhen measures for scoring physicians' poor professional conduct, explaining the necessity, background, and key contents of the revision, including the expansion of scoring items and updated penalties.
Document Text 1,550 characters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各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合我市实际,我委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卫健规〔2019〕4号)(以下简称原《办法》)的实施情况,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一、修订必要性及背景 我委于2016年印发《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深卫计规〔2016〕1号),2019年印发《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深卫健规〔2019〕4号)。原《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有必要根据国家、省、市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以及实施情况予以进一步修订,以更好地指引医师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国家、省、市陆续出台和调整相关法规的规范标准要求,为保证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能继续有效开展,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办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新规定的要求。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 新《办法》共二十三条,依据各级相关法律法规,以在本市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为适用主体,围绕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执业行为,结合考虑该行为事实、性质、情节、造成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予以相应记分及处罚。新《办法》列举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依据、适用范围、记分规则、实施与应用等事项,从警醒、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方面,进一步保障我市医疗行业安全与医疗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记分规则。 《办法》对上述法律法规中提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摘取,形成了合计51种记分情形,设7个记分档次(1分、2分、4分、6分、8分、10分、12分),具体情形和对应分值,见《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表》。 记分周期为三年,与医师定期考核周期相对应。 记分规则按卫生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分三种情形记分:1.同一医师存在两种以上不良执业行为,按行为分别记分;2.医师一次不良执业行为涉及两种以上记分情形的,按记分分值最高的情形记分。3.一次检查发现同一医师存在两次以上同一种不良执业行为的,按一次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分。 (三)记分实施。 因原《办法》记分分值条款少,仅涉及35个记分项,在实践中出现医师累积记分到需要离岗培训的情况较少,未能引起违法医师的重视,以及无法体现《办法》的应用,依据最新法律法规,新《办法》重新梳理调整需要记分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共设定了51个记分项,并对记分分值做了相应调整,并设定记分累计达到12分以上启动离岗培训。 新《办法》对累积记分措施予以了调整,规定累计记分达到12分不满24分的,由其主要执业机构对其进行内部离岗培训2个月,其中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按照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并由其主要执业机构对其进行内部离岗培训4个月,其中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少于80学时。离岗培训期间其注册和备案的执业机构取消其处方权。 (四)记分应用。 为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结果运用,规定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纳入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并要求医疗机构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作为其职称聘任、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Topics
medical regulation professional conduct healthcare quality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Site wjw
Date 2024-12-25 09:14:40
Category report
Policy Area 医疗卫生监管
CMS Category 政策解读
References (21)
unkn 深卫健规〔2019〕4号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formal
unkn 深卫计规〔2016〕1号 formal
muni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卫健规〔2019〕4号) llm
muni 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深卫计规〔2016〕1号) llm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llm
muni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named
muni 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named
prov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实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named
prov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 named
unkn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named
unkn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named
unkn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named
unkn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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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named
unkn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named
unkn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named
unkn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named
unkn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named
unkn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和《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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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 named
unkn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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