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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09:47:22
Notice on Leasing of University Industrialization Complex Building
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关于院校产业化综合大楼的租赁通告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stic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public leasing of office and R&D space in the Shenzhen Virtual University Park's Industrialization Complex Building, specifying available units, eligibility criteria for tech startups, and relevant policy references.
Document Text
2,684 characters
一、项目情况及房源信息 深圳虚拟大学园是国家相关部委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深圳虚拟大学园院校产业化综合大楼位于深圳南山区粤兴三道2号,总建筑面积31269.30平方米,共10层。本期可供出租面积合计4629.39平方米。 具体招租房源信息如下: 深圳虚拟大学园院校产业化综合大楼研发办公用房公开招租信息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1 产业化综合大楼A203-204 421.15 办公研发 2 产业化综合大楼C205-206-A 298 办公研发 3 产业化综合大楼C205-206-B 120.65 办公研发 4 产业化综合大楼A307-308 511 办公研发 5 产业化综合大楼A403-404 389.05 办公研发 6 产业化综合大楼A505-507 864.95 办公研发 7 产业化综合大楼B502a 80.97 办公研发 8 产业化综合大楼B502b 92.3 办公研发 9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5-606-K 36.49 办公研发 10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5-607-B 39.55 办公研发 11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5-607-O 44.57 办公研发 12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5-607-P 40.05 办公研发 13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5-607-A 55.21 办公研发 14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5-607-J 37.63 办公研发 15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1-602-C 82.29 办公研发 16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1-602-A 98.65 办公研发 17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5-607-D 44.72 办公研发 18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5-607-M 38.47 办公研发 19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1-602-E 32.15 办公研发 20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5-606\/607-C 34.58 办公研发 21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5-607-E 38.08 办公研发 22 产业化综合大楼A605-607-G 53.76 办公研发 23 产业化综合大楼B601 116.78 办公研发 24 产业化综合大楼B605 82.1 办公研发 25 产业化综合大楼A706 193.92 办公研发 26 产业化综合大楼B701-702 291.77 办公研发 27 产业化综合大楼B705 79.63 办公研发 28 产业化综合大楼A901-903-B 410.92 办公研发 合计 4629.39 二、政策依据 《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1〕1号)、《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的实施细则》(深科技创新规〔2022〕5号)、《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管理实施办法》。 三、入驻条件 满足《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入驻标准的科技型初创企业(项目),具体要求为: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申请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申请入驻的项目应符合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导向; 4.运营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相应了解、掌握和驾驭能力。 四、空间与期限限制 (一)每家创业企业(项目)申请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生物医药、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行业创业企业不超过1000平方米); (二)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五、配置标准 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型产业用房空间为一般装修,部分为毛坯房。 六、分配规则 申请入驻单位(项目)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按评审专家意见并结合园区整体规划遴选入驻单位(项目)。 七、租金价格 创新型产业用房按使用场地的建筑面积收费,月租金价格为60元\/平方米。 八、免租期 入驻单位自签订租赁合同当日起,租赁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给予20天免租装修期;租赁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给予30天免租装修期。 九、申请与审核 (一)在线申请(初审) 有意向申请单位(项目)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https:\/\/pnr.sz.gov.cn\/d-cyyf\/)按要求在线提交信息(以单位申请的请填写单位全称,以项目申请的请填写项目全称,名称前后保持一致)。 (二)资质审核(复审) 企业收到初审通过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传资质审核材料。资质审核材料清单如下: 1.深圳虚拟大学园孵化器创业企业(项目)入驻申请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填表承诺书(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3.深圳虚拟大学园成员院校推荐函(推荐单位盖章); 4.商业计划书;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扫描件(项目申请的可暂不提供); 6.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扫描件; 7.其它证明或辅助材料的复印件(每一页盖公章)及扫描件(如药品或器械注册批件、临床批件、人才认定证书、承担政府项目批件、知识产权申请及授权文件、获奖证书等)。 上述1、2、3、4项材料请登录深圳虚拟大学园网站(https:\/\/www.szvup.com)-办事指南-企业入孵-资质审核材料清单下载。 十、评审与入驻 (一)资质审核材料验核齐全无误后,我中心组织申请单位(项目)审核答辩会; (二)安排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项目)看房,确认租赁意向,拟定拟入驻单位(项目)名单; (三)拟入驻单位(项目)名单在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符合入驻条件的,我中心书面通知拟入驻单位并在用房平台进行租售结果公布; (五)拟入驻单位收到通知后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因自身原因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驻资格。 申请单位存在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的,我中心依法取消申请单位入驻资格,且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入驻申请。 十一、受理部门与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755-2655196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联系邮箱:ccm@szvup.com 受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深圳虚拟大学园R4大楼B302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 (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6日
Topics
innovation policy
real estate leasing
startup incubation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
| Site | stic |
| Date | 2025-01-06 09:47:22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科技创新 |
| CMS Category | 通知公告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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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办规〔2021〕1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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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 深科技创新规〔2022〕5号 | form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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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发区〔2018〕300号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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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ni 《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1〕1号) | llm |
| muni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的实施细则》(深科技创新规〔2022〕5号) | llm |
| muni 《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管理实施办法》 | llm |
| unkn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 | ll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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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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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ni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的实施细则 | named |
| muni 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管理实施办法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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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已失效)关于印发珠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2007〕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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