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ultation medium 2025-06-04 09:46:06

Shenzhen Water Authority Hearing Report on the Formula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Standards for Fines and Penalties under the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Regulations (Draft for Comments)'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的听证报告

深圳市水务局 swj
This document reports on a public hearing held to solicit feedback on a draft implementation standard that establishes detailed penalty amounts and discretionary criteria for five common violations of Shenzhen's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regulations.
Document Text 3,049 characters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我局草拟了《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罚标准》),为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2024年5月21日下午我局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在水源大厦举行了《处罚标准》编制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参加本次听证会共有九名代表,包括区水务部门代表、专家代表、企业和市民代表等。听证会上,局安监执法处作为部门陈述人对《处罚标准》制定背景、依据和具体内容等做了详细介绍。随后,各位听证代表围绕《处罚标准》的内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二、陈述人意见 《处罚标准》的制定背景为2024年4月30日,《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三次修正)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设区的市政府及其部门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确保我市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正确行使,亟需对照要求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 《处罚标准》修订的依据主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等。 《处罚标准》共涵盖五类常见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每一类违法行为,均明确规定了事项编码、违反条款、处罚条款、违法程度、裁量情节及相应罚款金额。首先是明确违法情形和对应条款;其次是科学设定裁量幅度。根据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整改难易程度等因素,将每类违法行为划分为从轻、一般、从重三个裁量阶次,并设定相应的阶梯式罚款金额;最后是确保过罚相当。本《处罚标准》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确保给予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与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 三、听证代表意见及采纳情况 听证会上各位代表积极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讨论,会后我局进一步研究,主要采纳情况如下: 意见1.建议明确“开工建设”“投产使用”“进行泥沙处置”定义以及“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标准。 经研究,解释如下:《处罚标准》只是对《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裁量情节等进行明确,涉及对法规中的相关名词定义或者范围进行解释明确的,属于立法范畴,《处罚标准》无相应权限进行规定解释。 意见2.对于未按规定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处罚裁量因子为建设项目的征占地面积与挖填土石方总量,但对于项目面积大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但大部分区域已完工或未开工的项目,处罚略重,建议“裁量情节”按照项目实际未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或水保措施未完成率设置处罚细则。 经研究,解释如下:《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三条“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时,要加强与上级行政机关的对口联系,与上级行政机关在裁量因素、基准格式等方面保持一致”,此条裁量因子与省水利厅出台的相关裁量基准的裁量因子保持一致。 意见3.处罚标准第4条,建议将罚款金额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修改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与条例保持一致。并罚款金额中“3万元≤罚款≤4万元”修改为“3万元<罚款≤4万元” 经研究,采纳。 意见4.对首次违规且主动整改的企业,可适当降低罚款比例,体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导向。建议增设“整改缓冲期”,避免企业因程序延误加重损失。 经研究,答复如下:我局出台的行政处罚减免责“四张清单”以及执法观察期制度,对相关内容都进行了规定。可直接适用。 意见5.裁量情节均为“或”,部分项目的“征占地面积”和“挖填土石方总量”可能存在跨“裁量阶次”情形,建议“备注”补充明晰就轻还是就重。 经研究,采纳该意见,后续增加相应备注:存在跨裁量阶次情形的,以罚款金额较大的因素作为裁量情节。 意见6.建议消除“水土保持设施设计”表述歧义,并明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责任要求。 经研究,“水土保持设施设计”的表述为《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内容,我局将加大日常宣传培训,避免相关人员对该表述产生歧义。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责任要求属于实际执法工作范畴,后续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意见7.有的水保方案和现场施工包括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一般不计入征占地面积里面,那如果违法了,这临时用地是否纳入里面? 经研究,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2.0.1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是指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应当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包括项目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土地等,因此临时用地也属于项目使用的土地,应该是纳入面积范围的。 意见8.建议补充“逾期不改”的裁量因子,以及对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批准手续的,裁量标准相应降低一级;限期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批准手续的,裁量标准相应提高一级。其他处罚类型,同样根据是否整改进行升降级,以增加整改的积极性。 经研究,解释如下:《处罚标准》的裁量因素为生产建设项目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总量,该裁量因素与广东省出台的裁量基准一致,裁量因子的确定和裁量标准符合《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时,要加强与上级行政机关的对口联系,与上级行政机关在裁量因素、基准格式等方面保持一致”要求。 意见9.《处罚标准》体积和面积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或项目设计文件数据为准,建议明确以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为准。对分期投产使用的水土保持设施未进行分期验收的,建议明确体积和面积是以水保方案的整个项目来定,还是投产使用部分来定。 经研究,均采纳,体积和面积均以我局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为准,而对于分期投产使用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体积和面积已分期投产部门来认定。 意见10.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原则上实际水土流失风险较低,建议“罚款金额”从轻20万元,一般20-35万元,从重35-50万元。 经研究,《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二)项规定“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从轻处罚应当低于平均值,一般处罚按平均金额处罚”,因此一般金额应当按平均值35万进行处罚。 意见11:建议明确线型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启动的时间节点以及验收方式。 经研究,相关问题均属于执法实操建议,《处罚规定》仅是对涉及的违法处罚情节进行裁量,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听证会研究范围。目前,我们的执法实际工作中已参考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后续我们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意见12:很多线性或者大型点型项目多个施工单位多个施工点,且各个施工点分开的,如果按照整个的来计算面积或土石方量,是否有量罚过重风险。 经研究,征求意见稿已明确,对于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的线性工程项目,存在多个工区且独立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按照该工区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总量而不是整个工程进行裁量。 会上听证代表提出的其他意见我局将进一步研究采纳。 专此报告。
Topics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dministrative law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水务局
Site swj
Date 2025-06-04 09:46:06
Category other
Policy Area 水土保持
CMS Category 重大行政决策
References (15)
muni 《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 llm
prov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 llm
prov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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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大鹏新区水务局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三次修改实施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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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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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llm
unkn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llm
unkn 《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指引》 llm
muni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 named
muni 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6号)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
named
prov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named
unkn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named
unkn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named
unkn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指引>的通知 named
unkn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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