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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08:35:43
Nanshan District 2025 Autumn Semester Kindergarten Enrollment Application Guide
南山区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szns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application procedures, timelines, eligibility criteria, and required materials for enrolling children in public and private kindergartens in Nanshan District, Shenzhen, for the 2025 autumn sem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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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 characters
一、招生时间 南山区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2日-7月22日。 1.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2日-6月26日,验核材料时间为6月28日-6月29日,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7月15日。 2.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2日-7月20日,7月22日前完成材料核验和招生录取工作。 幼儿园于6月5日通过本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和咨询电话,并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中班招生对象: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大班招生对象: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幼儿还需持有如下材料: (一)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二)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南山区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在满足3-6周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2-3周岁托班幼儿。 (二)就近免试。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所在小区或社区的适龄幼儿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本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无幼儿园覆盖的社区统筹纳入邻近社区招生。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四、招生程序 (一)接受报名。6月12日9:00至6月26日18:00,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如下方式报名: 1.进入“南山政府在线”网站,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或输入网址https:\/\/www.szns.gov.cn\/bsfw\/ztfw\/jypx\/index.html)点击“学前招生报名”栏,登录“南山区学前招生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微信进入“南山通”小程序,在“首页>特色专题”点击“学前招生报名”栏,登录“南山区学前招生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系统仅用于信息采集,具体录取结果以幼儿园公布为准。家长至多可申请三所幼儿园,如填报三所幼儿园需至少包含一所民办园。在此时间段之后,如想申请民办幼儿园,家长可按照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联系幼儿园进行报名。 有托班入读需求的,家长可联系幼儿园了解托班开设情况并按要求报名。 报名时段内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小区或社区适龄幼儿的报名申请。 (二)递交资料。通过学前招生服务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后,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按照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幼儿园规定的时间递交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核验。享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南山区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按相应流程办理。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三)材料验核。各幼儿园应合理安排材料核验的时间,尽量分散核验。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录取规则。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可参照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分类排序、积分排序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进行补招。 (五)意向确认。7月8日-10日,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前招生服务系统进行公办幼儿园意向确认。 (六)公布录取结果。公办幼儿园于7月15日,民办幼儿园于7月22日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七)健康检查。新生(包含转园幼儿)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八)登记入园。新生入园时,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南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2025年6月5日
Topics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education policy
local governance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
| Site | szns |
| Date | 2025-06-05 08:35:43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学前教育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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