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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n Online Registration and Application for Shenzhen's October 2025 Higher Education Self-Study Examination

深圳市202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

深圳市教育局 szeb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schedule, eligibility criteria, and detailed procedures for online registration and course selection for the October 2025 Higher Education Self-Study Examination in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Document Text 4,366 characters
广东省202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5日至26日(星期六、日)举行。报名报考及缴费工作将于8月26日至9月6日进行,具体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报考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8月26日10:00至8月29日12:00; 正式报名时间:8月26日10:00至8月29日17:00。 (二)报考时间 考生报考时间:9月2日14:00至9月5日17:00; 缴费时间:9月3日10:00至9月6日17:00。 三、报名报考手续 (一)新生报名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开考课程安排见附件1),报名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报名有效,请考生牢记,无需重复预报名以免延缓审核进度。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及相片采集且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及时自行查看相片审核结果)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谨防个人信息泄露。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特别提示: (1)护理学(本科)专业仅接受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报名、报考。考生报名该专业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非护理学专业学历证书上传无效。 ②卫生类执业证书原件。上传证书页面须包含个人信息、执业地点及机构、执业证书编号、注册有效期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传无效。 ③从事护理相关工作的在岗在职证明。证明的落款日期须在报名时间当月内,实习、学习培训、试用期、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上传无效。 报名护理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同时签署承诺书,本人须保证申报的情况和提交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学历证书等)。 (2)外籍人士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进行预报名(按身份证录入个人信息),以便后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操作,完成正式报名(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4)。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市招考办并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8月30日后不再受理。 (二)考生报考 1.前提条件。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此类情况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招考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省考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2.操作流程。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忘记准考证号、密码(已更换或无绑定手机号码,无法通过自考系统的【考生入口】通道登录界面“找回准考证号或密码”功能找回),考生可使用“省统一平台认证登录”进行人脸识别功能重置密码并绑定手机、查询准考证号(操作可参考附件5)。通过“省统一平台认证登录”仍无法登录系统的,可凭身份证到市招考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相关业务办理。考生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 3.注意事项 (1)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次考试只限报考一次,报考前应了解省考办公布的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根据当次考试需求选择报考一门或多门课程(最多不超过4门),所有考生都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 (2)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在保存状态下考生可自行修改,一经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 (3)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确认报考后,报考费一旦缴纳成功则不予退还。如遇问题须及时与市招考办联系。 (4)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段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5)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在官网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4、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粤考办〔2024〕17号)及《关于2025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加40门开考课程的通知》(粤考办〔2025〕10号)等,了解相关安排,谨慎报考。特别要注意到《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税收学等23个专业的通知》(粤考委〔2022〕2号)明确规定了停考专业截止办理毕业时间,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可能没有充足时间完成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设计)的风险。如考生未在截止办理毕业时间前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未达到毕业条件,将无法申办毕业。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书写、打印除准考证本身含有内容以外的其他任何文字或标记,考试过程中也不得作为草稿纸使用,否则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在上述时间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对于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当天到市招考办打印(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2181999)。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以及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附件6),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5年11月下旬公布,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或深圳招考网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深圳招考网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在我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市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地点等请及时关注市招考办公布的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方式,考后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修改联系方式的按修改后的联系方式);考生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复查结果。 七、违规处理 考生要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自重自爱,诚信考试。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违规考生的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并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号码(考后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修改的,按修改后号码)发送信息提醒,相关考生需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进行查收,相关文书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后,考生即可同步查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显示上传成功的日期为相关文书的送达日期)。 八、其他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 (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报名报考过程中相关事宜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网、官微发布的相关讯息。 附件:1.关于公布2025年4、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请点击查看) 2.广东省2025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4.广东省2025年10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 5.自学考试人脸识别绑定手机及重置密码操作指引 6.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025年8月18日(市招考办咨询电话:0755—82181999,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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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深圳市教育局
Site szeb
Date 2025-08-15 16:22:54
Category other
Policy Area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CMS Category 工作动态
References (10)
prov 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formal
unkn 粤考办〔2024〕17号 formal
unkn 粤考办〔2025〕10号 formal
unkn 粤考委〔2022〕2号 formal
cent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named
cent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 named
cent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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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关于公布2025年4、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 named
prov 关于2025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加40门开考课程的通知 named
prov 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税收学等23个专业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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