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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7:22:58
Inquiry Announcement for Supervision Service Project of the Civil Affairs Bureau's Government Service Capacity Enhancement (2025) Project
市民政局政务服务能力提升(2025年)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mzj
This document is a procurement inquiry announcement seeking bids for a supervision service contract to oversee the implementation and quality of the Shenzhen Civil Affairs Bureau's 2025 government service capacity enhancement project, which includes system development for integrated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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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6 characters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能力提升(2025年)项目监理服务。 (二)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80,000.00元整[大写:捌万元整]。 (三)市民政局政务服务能力提升(2025年)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个人身后一件事、救助一件事和社会组织登记一件事系统开发,软件开发服务费批复金额为361.1万元。为规范该项目实施,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拟委托专业监理服务机构按照《深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为项目提供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等全流程监理服务,对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成本和变更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和安全进行管理,并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促进项目建设达成预期目标。 二、项目内容 (一)商务需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按总价报价,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利润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能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致使服务项目未能达到需求的目标和效果,或因缺少相应资质致使服务项目完成的成果不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等,使项目不能正常完成,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有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6)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 2.服务期限、地点要求 (1)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市民政局政务服务能力提升(2025年)项目竣工验收截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启动资金;市民政局政务服务能力提升(2025年)项目竣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提供全额含税发票及相关验收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验收通过,在收到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50%的项目款一次性结清。 (二)技术需求 1.整体要求 一、实施阶段监理 1、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提交给采购方审核。 2、根据项目的总体规划,与采购方联合对承建单位制定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深化设计方案、实施策略、实施规范等进行审核评估,并提交审核意见及相关问题处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 3、对承建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监督;对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审核工程实施人员安排情况,确认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 4、检查项目采用软硬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或技术方案所确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提交相关验收清单和验收方法,依此严格审查验收采购的软硬件产品,保证所有软硬件产品都符合合同要求。 5、督促承建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服务合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违反要求的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对项目中的难点、重点进行特别检查,做好分项验收工作。 6、对项目各个阶段的实施质量进行检查,对项目整体的进展状况进行评审及监控,定期检查汇报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报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实施成果进行评审和管理,并提交审核意见及相关问题处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 7、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对阶段测试方案进行评审,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 8、管理项目的时间进度,监控项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帮助预测、识别项目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并跟踪、协调解决各种项目问题和风险。 9、对项目的重大变更进行审核和有效控制,提出相关变更处理方案及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处理好各种变更及索赔事宜。 10、组织软件工程质量、系统集成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11、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 12、每周编制监理周报向采购方综合报告和评价本周的质量和进度、合同执行情况、发生的重大事件、下周工作的计划、需要配合的事宜以及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与应对措施。 13、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二、验收阶段的监理 1、审核承建单位测试方案,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交付质量。 2、协助采购人审批承建单位的项目验收(包括初验、终验)申请,并制订项目验收计划。 3、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验收(包括初验、终验)、第三方检测、试运行等阶段工作,并负责督促和检查承建单位的整改工作。 4、项目终验通过后,协助采购方组织承建单位、咨询(设计)等项目相关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相关合同督促承建单位将完整的原始实施技术资料移交给采购人,同时负责检查移交的文档,确保真实和完整。 6、复核确认或否决承建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决算。 7、出具监理总结报告。 8、项目验收完毕进入质保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9、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3.人员要求 本项目须安排至少2名监理人员,其中指定1名为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总体质量和进度把控、项目管理及协调等工作,至少1名为现场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负责现场质量、进度和风险等管理,拟安排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官网或权威机构等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截图),现场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官网或权威机构等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截图),所从事监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信息系统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文件要求。 (2)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近一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 (3)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三次及以上的信息化项目监理工作的相关工作经验(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体、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签订页或用户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招标人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服务验收标准 服务期满后,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交履约情况报告并申请采购方验收,采购方根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对中标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中标方有无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服务。 2.服务完成,中标方有无提供验收总结报告; 3.中标方有无违约行为等。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6,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或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大厦B座511。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25832504。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投标文件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 (五)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 (六)报价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5); (七)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八)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九)投标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发送至邮箱jiangs@mzj.sz.gov.cn。所有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最低价法。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5.询价单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深圳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8日
Topics
government digitalization
procurement
project supervision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民政局 |
| Site | mzj |
| Date | 2025-11-28 17:22:58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政务服务 |
| CMS Category | 招标采购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3)
| unkn 深财规〔2023〕3号 | formal |
| muni 深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 named |
| muni 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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