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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56:22
Notice of the Shenzhen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n Supplementing the Submission of 2025 Headquarters Enterprise Review Data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补充提交2025年度总部企业复核数据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
This notice requires specific headquarters enterprises in Shenzhen to supplement and correct their tax-related documentation for the 2025 annual review by a specified deadline, or risk having their headquarters enterprise status adjusted or revoked.
Document Text
1,009 characters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发改规〔2023〕12号)有关规定及2025年度总部企业复核工作要求,我委已对提交复核材料的总部企业进行审核。经核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数据填报不规范、纳税证明材料部分缺失或错误提交为完税证明等问题,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请下列总部企业对附件(2025年总部企业复核需补充材料企业名单)中列举的有关企业纳税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并重新提交,无纳税企业需提交市税务局网站导出纳税为零证明或企业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序号总部企业名称序号总部企业名称1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深圳市星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1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5中燃物资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24深圳春晓花开科技有限公司6深圳市宏通管材贸易有限公司25深圳市汇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深业泰富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深圳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8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7深圳市立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9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28先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深圳市工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9信义汽车玻璃(深圳)有限公司11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30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深圳远超智慧生活股份有限公司31深圳市麦凯莱科技有限公司1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壹品慧生活科技有限公司14伯恩光学(深圳)有限公司33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15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34深圳市深巨元信用咨询有限公司16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35深圳市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7东芝泰格信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36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18深圳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37润世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9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38深圳市朴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请于2025年12月23日18:00前通过财企通平台完成补充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仍不齐全者,将视为自愿放弃2025年总部企业资格复核,并依据相关规定调整或取消总部企业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755-88120451、0755-88127442。 技术支持电话:0755-27038037。 附件:2025年总部企业复核需补充材料企业名单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Topics
headquarters economy
corporate regulation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Site | fgw |
| Date | 2025-12-15 17:56:22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总部经济 |
| CMS Category | 通知公告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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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ni
深发改规〔2023〕12号
《深圳市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formal |
| muni 《深圳市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发改规〔2023〕12号) | ll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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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ni
深圳市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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