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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00:002022-07-14 15:57
Notice of Beijing Municipal Commerce Bureau on Carrying Out the Application Work for the 2022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Special Fund (Import Subsidy Items)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bj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for the 2022 import subsidy program under the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Special Fund, detailing eligibility criteria, required materials, and submission procedures for enterprises in Beijing.
Document Text
2,443 characters
京商外运字〔2022〕32号<br>
各区商务局,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有关单位:<br>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3号,以下简称《资金办法》)及《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37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度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基本情况<br>
进口贴息实行目录管理,本次进口贴息申报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该目录包括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和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三部分内容。我局服务贸易处负责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部分,外贸运行处负责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和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部分。<br>
二、企业申请条件<br>
(一)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根据形势变化印发的新版《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br>
(二)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br>
(三)进口产品应当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进口技术应当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br>
(四)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br>
(五)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br>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50万美元。<br>
(七)按照相关要求,在京中央企业(凡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均应通过央企集团申报)通过所属中央部门(机构)申报,北京市商务局不再受理。<br>
三、申报材料<br>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br>
(二)《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件2)及电子数据。<br>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r>
(四)《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3)及电子数据。<br>
(五)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非中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版翻译件)。<br>
(六)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企业留存联复印件或打印件)。<br>
(七)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br>
(八)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或海关出具的《适用鼓励类产业政策条目确认通知单》,含确认书或通知单所附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如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可不提交免税证明,但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交相关商品为零关税的证明材料;属于《目录》第三部分“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中“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的,申报时不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但需提交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国家级研究中心的认定文件。<br>
(九)重要装备有技术参数要求的,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br>
(十)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br>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br>
四、工作进度和申报时间<br>
(一)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现场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一份)。<br>
(二)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现场核对材料原件,同时提交装订好的纸质材料(带页码)一式三份及电子数据(以U盘方式报送)。<br>
五、递交材料地点及方式<br>
地点:申报材料交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西里南区6号配楼二层大会议室。<br>
方式:为全力做好疫情预防控制工作,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本年度进口贴息报送材料采取预约制。申报企业需在7月20日至7月22日(9:00-18:00)完成电话预约,按约定时间到现场提交书面材料,过后不再接受预约。每家单位最多派1人到现场进行材料申报,预约请留人员姓名及手机号。<br>
递交材料预约电话:17610520360<br>
业务咨询电话(产品):55579519<br>
业务咨询电话(技术):55579493<br>
六、培训及其他安排<br>
为做好2022年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市商务局定于7月18日(星期一)15:00-16:30举办项目申报流程培训会,意向申报企业可自愿参加。培训采用线上会议方式(腾讯会议号:823614617),参会企业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br>
为便于沟通联络及接收通知信息,意向申报企业可扫描二维码(附件4)加入“北京2022年进口贴息申报”微信群,进群企业请备注“企业名称+联络人姓名”。<br>
特此通知。<br>
北京市商务局 <br>
2022年7月13日
Topics
foreign trade
government subsidies
import policy
Metadata
| Publisher | 北京市商务局 |
| Site | bj |
| Date | 2022-07-13 00:002022-07-14 15:57 |
| Category | subsidy |
| Policy Area | 外经贸发展 |
| CMS Category | 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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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7)
| cent 财建〔2022〕3号 | formal |
| unkn 京商外运字〔2022〕32号 | formal |
| unkn 财办建〔2022〕37号 | formal |
| unkn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named |
| unkn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 | named |
|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
named |
| unkn 适用鼓励类产业政策条目确认通知单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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