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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br>
沪府〔2021〕38号<br>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br>
经评估,2016年6月印发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沪府发〔2016〕37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7月18日。<br>
特此通知。<br>
上海市人民政府<br>
2021年6月19日<br>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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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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