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medium 2014-11-05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2014 Shanghai Municipal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sh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assessing and evaluating the performance of Shanghai's district governments and municipal departments i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for the year 2014.
Document Text 1,811 characters
沪府办发〔2014〕57号<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br>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br>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br> 2014年10月23日<br> 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br>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深化推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本市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br>   一、指导思想<br>   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br>   二、参加考核评估范围<br>   17个区县政府与市政府各委、办、局。<br>   三、考核评估内容<br>   主要考核评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33号)的情况,具体如下:<br>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包括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保密审查、与全市信息公开平台衔接、交办事项办理及日常材料报送、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府公报、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重要公开渠道工作情况及便民服务举措,政府信息实际公开效果;<br>   (二)政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处理工作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行政审批、财政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房屋征收、土地流转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的工作深化和推进情况,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要求的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公开情况,以及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性、合法性;<br>   (三)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权利救济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督促整改、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br>   (四)政务公开情况。<br>   四、方法和步骤<br>   (一)部门自查<br>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考核评估指标表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填写并报送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及相关材料。<br>   (二)重点督查<br>   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后,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市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具体做法另行通知。<br>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重点部门核查<br>   1.市财政局核实财政资金公开的自查情况;<br>   2.市国家保密局提供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情况的评估结果;<br>   3.“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发布”办公室分别提供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的评估结果;<br>   4.市档案局、上海图书馆分别提供开展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受理)服务情况的评估结果;<br>   5.负责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的牵头部门反馈相关领域工作推进情况。<br>   (四)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社会评议<br>   委托社会专业调查机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社会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br>   (五)市政府办公厅综合评估<br>   市政府办公厅汇总有关部门、单位评分,并综合考虑社会评议等情况,形成各区县、各部门考核评估总分。<br>   五、时间安排<br>   (一)2014年11月30日前,参评部门、单位填写并报送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及相关材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提交核查结果。<br>   (二)2014年11月下旬,联合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br>   (三)2014年12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厅形成考核评估结果。<br>   六、结果使用<br>   考核评估结果将提交市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作为2014年度(绩效)考核依据。同时,考核评估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主动向社会公开。考核评估的有关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br>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限,认真填写并报送有关考核评估材料,确保本次考核评估取得实效。
Topics
government transparency performance evaluation public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Site sh
Date 2014-11-05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政府信息公开
CMS Category 沪府办发
References (7)
cent 国办发〔2014〕1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formal
unkn 沪府办发〔2014〕57号 formal
unkn 沪府办发〔2014〕33号 formal
c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named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named
unkn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沪府令32号)
named
unkn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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