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medium 2009-05-21

Notice of the Municipal Government General Office on Forwarding the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on Shanghai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Work for 2009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公开办关于200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sh
This document forwards the 2009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for Shanghai's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work, outlining key tasks such as promoting transparent administrative power operations and implementing national and municip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gulations.
Document Text 3,674 characters
沪府办发〔2009〕13号 <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公开办关于200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br>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br> 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0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br> 二○○九年五月八日 200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br> 2009年,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的部署,围绕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本市建设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地区之一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国家《条例》”)和修订后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本市《规定》”),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对权力监督制约的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为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br> 一、主要任务<br> (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br> 全面推行浦东新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经验。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审核行政职权,并明确职权来源和依据,理顺部门职能分工,编制职权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按照透明运行的要求,绘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的流程图,明确并公开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力、投诉举报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固化行政程序。各级行政机关要对自身职权主动进行清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要配合编制、法制等部门,做好相应的审核把关工作。三是加大推进财政性、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规划审批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及电子监管的公开力度。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以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四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市、区县行政机关要逐步建立具有“权力事项网上公开、网上办公和网上监督”等内容的电子运行系统,已建立的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网上公开内容,有条件的可向街镇(乡)延伸。五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通过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将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积极探索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进行试点。<br> (二)认真贯彻国家《条例》和本市《规定》<br> 认真贯彻国家《条例》和本市《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二是处理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关系;四是处理好抓机关与带系统的关系。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处理、责任追究办法。下半年,做好迎接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国家《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工作。<br> (三)认真做好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公开工作<br>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个确保”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及时跟进,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把中央和本市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及管好用好中央和本市投资作为重点,始终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二是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的公开工作,重大项目决策前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工程项目审批、招标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要向社会公示,确保资金规范透明使用。设立咨询、举报电话,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保证资金管好用好,切实发挥效益。<br> (四)扎实做好乡镇(街道)等基层政务公开工作<br> 重点做好五方面事项的公开:一是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强农惠农政策及落实情况,惠农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二是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三是动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及结果,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四是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法定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基层站所办事职责、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等;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等。要进一步找准乡镇政务与村务公开的结合点,实现乡镇政务、村务公开的有机互动。三季度,各区县要对区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普查,市政务公开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每个区县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br> (五)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br> 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重点形成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公共交通等行业的工作规范,包括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价格听证和咨询、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内容和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同时,把拓展网上办事功能作为提升办事公开的一项重要指标,大力推进,提高办事公开工作的综合效应和整体水平。四季度,市政务公开办将组织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经验交流会,交流典型经验。<br> (六)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br> 发挥政务公开示范点和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工作,将政务公开写入机构职责,原则上要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和学习交流。通过专门培训、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扩大培训范围,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本市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三是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检查评估机制,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处理、责任追究办法。完善社会评议工作,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政风行风测评范围,探索网上专项评议。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改进。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政务公开,扩大市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完善工作信息报送机制,改进和提高简报编发质量和效果。<br> 二、具体要求<br>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纳入长期发展的总体规则,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对策措施。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br> (二)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功能。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政要求,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出台的公共政策量很大,大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地公开,让社会和群众知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要做到及时通报,及时反馈,及时报道真实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等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出效率。<br> (三)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在预防腐败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各区县、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创新和电子政务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政务公开载体的便民和社会服务功能。要大力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法定渠道,对于民生问题、利益问题、环境问题等引起的社会矛盾,要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发现的问题和案件,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br> (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总结完善经过实践检验属于比较成熟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把政务公开的要求融入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公开和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那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上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br>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Topics
government transparency administrative reform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etadata
Publisher
Site sh
Date 2009-05-21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政务公开
CMS Category 沪府办发
References (4)
unkn 沪府办发〔2009〕13号 formal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named
unkn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沪府令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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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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