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2020年10月27日
Notice from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the China Banking and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and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n the issuance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G60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rridor Construction Plan"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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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0 characters
国科发规〔2020〕287号<br>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br>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持续有序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按照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要求,科技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共同编制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br>
科 技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br>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 监 会<br>
2020年10月27日<br>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br>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包括G60国家高速公路和沪苏湖、商合杭高速铁路沿线的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宣城市9个市(区),总面积7.62万平方公里。为持续有序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制定本方案。<br>
一、总体要求<br>
(一)指导思想。<br>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以“科创+产业”为抓手,以高标准创新能力建设为支撑,促进长三角基层加强合作和跨行政区域协调联动,着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着力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产城融合典范,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形成资金共同投入、技术共同转化、利益共同分享的协同创新共同体,建成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先试走廊。<br>
(二)战略定位。<br>
——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的先进走廊。以市场化方式加强合作,夯实先进制造业基础,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产业竞争新优势,形成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br>
——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先试走廊。积极培育多元化创新主体,优化G60科创走廊创新资源配置,加强改革举措系统集成、集中落实,形成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创新成果有效转化的制度体系。<br>
——产城融合发展的先行走廊。统筹G60科创走廊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围绕产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根据不同城市特点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形成规划布局合理、产业基础良好、城市功能完善的产城融合发展格局。<br>
(三)建设目标。<br>
到2022年,科创走廊建设初显成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一体化布局达到较高水平,区域政策制度协同实施机制基本建立,一批改革创新举措集中落地,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掌握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显著增加。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年均新增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均新增3000家左右,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每年不少于20万人。<br>
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走廊。区域政策制度制定实施高效协同,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产业高端人才加快集聚,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形成若干世界级制造业集群,在国内外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成为我国重要创新策源地。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2%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br>
二、强化区域联动发展,共同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br>
以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层次,夯实先进制造业基础,延伸高端服务业链条,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融合,打造产业升级版。<br>
(一)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市场机制主导和产业政策引导相结合,联合编制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强化区域优势产业协同、错位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建设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布局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基因编辑等一批未来产业。<br>
(二)以金融服务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成长创新企业上市融资。依托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和上证G60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设立并做大做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鼓励证券服务机构跨行政区域合作。探索在长三角各股权交易中心设立G60科创走廊分中心。加快发展知识产权等轻资产质押融资。加快G60科创走廊征信平台建设。围绕研发设计、供应链服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大健康等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服务业企业,推动形成一批特色服务业集聚区。<br>
(三)打造协同开放的经济发展高地。在电信、保险、科研和技术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化区域内综合保税区产业布局,加强保税区之间产业协同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货物、资金、人员流动的自由便利。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提升G60科创走廊进出口商品常年展示中心和跨境电商产业联盟功能,打造一批进口贸易集聚区。<br>
(四)推动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建设跨行政区域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探索产业合作、税收分享、一体化统计新模式,打造创新政策联动区。依托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采取“园区整合”“一区多园”“合建园区”等方式加强合作,整合区域内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和优化重点产业布局。<br>
(五)推动产业链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产业、区位、要素优势,通过跨区域、多层次的产业分工,构筑区域联系紧密、产业配套完善、梯度转移有序的产业组织体系。持续完善产业联盟体系,开展产业链联合招商,搭建G60科创走廊要素对接平台,加强重大创新项目落地的协同合作。共建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实现各地优势产业相对集聚、产业链上下游分工合作和协同发展。建立区域标准化联合组织,促进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制定。<br>
三、加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br>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和协同联合攻关机制,加速成果转化,显著提升创新能力。<br>
(六)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G60科创走廊范围内互认机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自由流动。推动落实激励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支持企业建设应用导向型基础研发机构。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跨区域市场化协同合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加快培育壮大以高成长性科创企业为代表的创新集群。设立G60科创走廊科技创新奖,发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激励导向作用。<br>
(七)共同建设重大研发平台。加强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支持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推进G60脑智科创基地、作物种质创新与保藏基地建设,加快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联动,推动跨区域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中心。鼓励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学家和科研团队设立研发基地。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创新成果转化领域,探索建立投资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br>
(八)建立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机制。国家科技计划优先考虑区域内优质科研机构参加。组织实施G60科创走廊重大科技项目,促进央地联动和科技资源跨区域流动,协同攻关重大装备、关键环节,吸引和培养关键人才,形成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创性成果,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建设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国际领先的技术集群,共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国产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br>
(九)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有效破除制约技术、成果、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创新要素有序流动,深化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互通。加快建设和优化“G60科创云”等一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运营双轮驱动,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和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科技计划项目信息一体化发布和科技成果共享机制,打造统一的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全球专家资源库。<br>
(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共建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战略联盟,制定跨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建立统一的技术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众创空间,大力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人才资源服务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成果拍卖会、两院院士走进G60等活动,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化。<br>
四、聚焦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典范<br>
以产业发展提升城市能级,以城市发展支撑产业转型,打造便捷交通网络,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br>
(十一)健全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沪苏湖高铁、沪嘉城际轨道等工程建设,推进区域内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有机衔接、便捷换乘。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增强重要交通节点枢纽功能,放大同城效应,形成要素汇聚、统筹整合、功能互补、辐射带动的空间布局,推动创新产业和城市功能融合发展。<br>
(十二)加强标准统一的建设用地管理。鼓励开展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大幅缩减审批时限,对产业集聚度高的区域合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开发强度。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建设用地,推进落实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相关政策,制定产业集群发展的土地配套政策。<br>
(十三)一体推动重点领域智慧应用。聚焦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产业融合等重点领域开展示范应用,支持发展“互联网+”“智能+”等新业态,提升城市居住品质。全面部署IPv6,加快5G商用进程,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推进工业互联网标志解析体系建设,加强上海松江区等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构建全要素、全价值链、全产业链的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深化“城市大脑”交通场景应用,利用车联网技术提升高速公路智能化信息水平。<br>
(十四)示范带动产城融合发展。依托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苏州工业园区、嘉兴科技城、合肥滨湖科技城,建设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打造产城深度融合发展标杆。充分发挥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引领作用,复制推广制度经验,以产促城、以城兴产,留足生态空间,促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示范带动G60科创走廊全域形成生态友好型高质量融合发展新高地。<br>
五、着眼深化改革和优化服务,共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br>
探索创新改革举措,优化政府服务管理,合理分配创新收益,持续提升开放水平,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要素资源配置供给,协同推动区域营商环境提升。<br>
(十五)协同推进创新改革试验。建立支持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探索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改革,开展科研资金跨区域使用试点。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研究将上海、安徽(合芜蚌)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到G60科创走廊范围内其他区域,探索建立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异地复制推广机制。<br>
(十六)打造高效便捷统一的政务服务生态。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服务流程再造、标准互信互认、数据汇聚共享,打造区域一体化企业服务平台。探索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实行形式审查。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率先实践一批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建立G60科创走廊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营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监管环境。<br>
(十七)优化创新人才工作生活环境。落实互认互通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支持协同举办人才峰会、知名高校招聘会等活动。制定和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办法,对海外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成员办理工作许可、永久或长期居留手续给予更大便利。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奖补政策,放宽异地就业人才在购房、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条件,出台购房、租房优惠政策,创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环境。<br>
(十八)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区),建立以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区域联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分中心,联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加强跨行业、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保持对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br>
六、保障措施<br>
(一)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的全面领导。发挥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机制及其办公室作用,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由科技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设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统筹本方案的实施。<br>
(二)强化政策支撑。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大产业项目、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健全区域政策协同机制,加强区域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的衔接。组织开展重大前瞻性课题研究,做好政策储备。探索建立联合招商、资源分享、产值核算、税收分成等协同机制。推进资源、能耗、产权、技术等要素资源跨行政区域交易。<br>
(三)建立评估机制。聚焦创新研发投入、创新产业发展、创新资源集聚、创新生态构建、创新协作共享等重点领域,建立科学实用、系统规范的一体化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动态监测,科学评价G60科创走廊建设情况。<br>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彰显品牌效应和资源集聚能力。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推动G60科创走廊建设的浓厚氛围。<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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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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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国科发规〔2020〕287号 |
| Publisher | 科技部 |
| Site | most |
| Date | 2020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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