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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r 《中山市竞争性评选市镇(区)共建服务业集聚区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r 中山市竞争性评选市镇(区) \r 共建服务业集聚区工作方案\r \r 服务业集聚区是按照产业集聚发展内在规律,以某一服务产业为主体,相关服务产业相配套,具备较强集聚发展能力的区域,具有产业集中、功能集成、发展集约、资源共享等特征。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工作意见》(粤发改产业〔2009〕579号)和《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全市范围优选一批高水平服务业集聚区予以三年市镇(区)共建重点推进,制定本方案。 \r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r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打造珠江口西岸重要服务业基地的总体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资源整合为手段,在金融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商贸、服务外包、旅游、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培育一批产业集聚程度高、辐射服务作用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服务业集聚区,将其建设成为产业升级、城市转型的强力支撑平台。 \r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时期,通过竞争性评选方式,金融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商贸、服务外包、旅游、创意产业等行业领域选择一批市镇(区)共建服务业集聚区(下称“共建集聚区”),打造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的坚实载体,形成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产业集聚高地,辐射带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 \r (三)工作原则。 \r 1.统筹规划、错位发展。把服务业集聚区融入“一主三副多节点新平台”城市发展新格局,突出提升主城区首位度,适度向镇中心区服务业集聚区倾斜,鼓励镇(区)跨行政区划合作建设服务业集聚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建设条件成熟程度分批实施、有序推进。强化主体功能和产业发展定位,严格规划实施,促进不同服务业集聚区产业互补、优势叠加。 \r 2.集约建设、效益导向。重点支持集中连片和依托重特大项目规划建设的服务业集聚区,把集约建设、效益导向理念贯穿集聚区规划建设、招商运营全过程,通过服务业空间集中、产业集聚,利用有限空间实现高产出、高效益发展。 \r 3.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引导作用,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投资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r 4.凝聚合力、高效管理。签订共建承诺书,健全工作机制,集合行政和政策资源,凝聚发展合力。建立定期检查和动态考评制度,设立各集聚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运营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和服务。 \r 二、申请共建的条件 \r 申请共建服务业集聚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r (一)集聚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以及特定类型服务业集聚区的选址要求,规划边界范围清晰,主体功能定位鲜明,主导产业形态明确,核心竞争优势突出,配套服务功能完善。 \r (二)集聚区所在镇(区)已遵循“三规合一”原则编制完成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明确集聚区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产业选择、空间布局、建设规模等内容,或提交集聚区符合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工程方案及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审查意见。 \r (三)集聚区集中连片开发建设,规划占地面积不低于100亩,规划建设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引进服务业企业不少于400家,共建项目平均每亩土地投资不低于350万元(不含地价),项目投产后每亩土地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万元。 \r (四)集聚区规划范围内已落实纳入共建的具体投资项目,各项目已落实建设用地,能够在三年共建期内建成投入使用或基本完成项目主体工程。 \r (五)集聚区所在镇(区)准备成立统筹推进集聚区建设的工作领导机构,以及负责集聚区招商运营、创业咨询、入区企业信息管理、经营统计等具体工作的运营机构。 \r 三、竞争性评选程序 \r 共建集聚区采取竞争性评选方式批准设立,具体分四个步骤: \r (一)镇(区)提出申请。镇(区)根据本地实际,选定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集聚区,向市服务办提出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r 1.申请报告。简要介绍集聚区建设必要性、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产业选择、已开展工作及其成效,申请纳入共建的投资项目、计划实现的三年工程建设目标和发展绩效目标,镇(区)对集聚区的扶持政策。 \r 2.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或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方案及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审查意见。 \r 3.集聚区三年工程建设和发展绩效目标方案。以申请纳入共建的投资项目为依托,明确各项目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和内容、功能业态定位、商业运营模式、投资计划、建设期限、进度安排,以及正式运营后进驻企业数量、吸纳就业人数、每年营业收入、缴纳税收等。 \r 4.拟设立的集聚区工作领导机构和运营机构人员名单、主要职责、管理制度。 \r (二)召开竞争性评审会。市服务办对各镇(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会按申报共建集聚区的主导产业类型采取分类评审方式。相关镇(区)就集聚区规划、共建项目及其发展绩效进行现场演示、讲演和答辩。有关专家和市发展改革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代表组成评审组对各集聚区进行评分,出具评审意见。评分内容主要包括集聚区规划定位、共建项目质量、共建项目发展绩效等。 \r (三)确定共建集聚区。市服务办根据评分结果和评审意见拟定共建集聚区建议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纳入服务业统计。 \r (四)签订承诺书。经批准设立的共建集聚区,由共建项目投资主体及所在镇(区)共同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提交承诺书,承诺三年内集聚区要完成的共建投资项目、各项目三年工程建设目标及发展绩效目标、镇(区)配套扶持资金及相关扶持政策等内容。 \r 四、组织实施 \r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是共建集聚区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服务办负责日常工作。集聚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运营机构、共建项目投资主体负责共建集聚区的具体建设推进和管理工作。 \r (二)完善工作机制。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共建集聚区建设发展事宜。市有关部门要确定联络人员,建立支持共建集聚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市服务办每年年初制定共建集聚区年度建设发展目标任务下达至其所在镇(区),建立共建集聚区数据库,以集聚区发展、项目建设、入驻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为重要内容,进行动态监测、动态跟踪,指导动态发展。 \r 所在镇(区)要督促共建项目投资主体、集聚区运营机构按计划推进共建项目建设运营,每季度向市服务办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共建集聚区配套扶持资金纳入当年镇(区)财政预算,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共建项目投资主体、集聚区运营机构按照承诺书及年度建设发展目标,按进度投产见效,确保完成目标。 \r (三)整合政策资源。每年在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资金专项支持共建集聚区内共建项目建设。每个共建集聚区扶持资金每年最高为400万元,一定三年。扶持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局根据集聚区内共建项目投资计划、工程建设进度、发展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统筹安排,所在镇(区)需对市级资金扶持项目按不低于1:1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如当年没有符合扶持条件的共建项目,则不安排共建集聚区扶持资金。 \r 共建集聚区内项目优先纳入市重点项目计划,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和相关优惠政策,市政府设立的产业扶持资金加大对共建集聚区的支持力度。对具备条件的共建集聚区,市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力争成为部、省、市联手共建项目。 \r (四)严格规划建设管理。共建集聚区所在片区尚未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所在镇(区)须编制上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城乡规划局批准。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根据《中山市市镇(区)共建服务业集聚区建筑管理暂行办法》(中府办〔2010〕16号),加强共建集聚区内建设项目的建筑管理,确保共建集聚区“总体规划有风格,个体建筑有特色”。 \r (五)加大招商引智力度。加强共建集聚区的策划包装,围绕共建集聚区主导产业定位,研究制订各共建集聚区完整产业链招商计划,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拥有创新技术和先进商业模式的优势服务业企业,积极吸引国内外高端服务人才和创新团队,向上下游延伸服务业产业链,提升集聚区的能级和水平。 \r 五、考核评价 \r 共建集聚区推进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评价”制度,根据承诺书和年度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市服务办每年对共建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考核,三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共建集聚区扶持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三年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所在镇(区)继续申请共建集聚区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重要参考。
Metadata
| Publisher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ongshan |
| Date | 2012-06-01 00:00:00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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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5)
| prov 粤发改产业〔2009〕579号 | formal |
| unkn 中府办〔2010〕16号 | formal |
| prov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工作意见 | named |
| unkn 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named |
| unkn 中山市市镇(区)共建服务业集聚区建筑管理暂行办法 | named |
Referenced By (3)
| muni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山市第五批市镇(区)共建服务业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 zhongshan |
| muni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山市第四批市镇(区)共建服务业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 zhongshan |
| muni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山市第三批市镇(区)共建服务业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 zhongsh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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