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 2014-07-28 00:00:00

关于对未持绿色环保标志汽车实施全面限行的通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府通〔2014〕6号 zhongshan
Document Text 339 characters
为有效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净化大气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粤府令第134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相关规定,决定对未持绿色环保标志汽车实施全面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时限制未持绿色环保标志汽车(含外地牌照汽车)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二、自2014年9月1日起,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通行的汽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3项的规定,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 特此通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8日
Metadata
文号 中府通〔2014〕6号
Publishe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ongshan
Date 2014-07-28 00:00:00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5)
prov 粤府〔2014〕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formal
prov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named
prov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named
prov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 named
prov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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