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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r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2〕12号)等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开展宜居城乡建设工作,通过健全考核机制、层层宣传发动和典型示范引路等,全市掀起了创建宜居城乡的高潮。经宜居考评小组考核、审定及向社会公示并报市政府同意,确定阜沙镇、民众镇等2个镇为“中山市第五批宜居示范城镇”、大涌镇旗北村等23条村为“中山市第五批宜居示范村庄”、石岐区莲员社区等17个社区为“中山市2014年宜居示范社区”(具体名单附后)。 \r 宜居示范创建点要进一步深化宜居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宜居项目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争创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村庄、社区。各镇区要学习推广示范镇、村、社区工作经验,切实把宜居城乡的创建与名镇名村建设、秀美村庄创建及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建设“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作出更大贡献。 \r \r 附件:1.中山市第五批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名单 \r 2.中山市2014年宜居社区名单 \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 2014年11月5日
Metadata
| Publisher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ongshan |
| Date | 2014-11-05 00:00:00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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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4)
| prov 粤办发〔2009〕24号 | formal |
| prov 粤办发〔2012〕12号 | formal |
| prov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 | named |
| prov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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