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2015-10-30 00:00:00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文件修改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ongshan
Document Text 715 characters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r 现将《行政文件修改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r 一、严格执行行政文件修改计划 \r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文件修改工作,按照市政府行政文件(含市府办公室,下同)、部门行政文件、镇区行政文件修改计划表(详见附件1、2、3,下称《计划表》)的安排,切实做好行政文件的修改工作,巩固2014年全面清理文件工作成果。市政府及部门文件同时列出两个及以上责任部门的,排序第一位的为牵头修改责任单位,其他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配合。 \r 修改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表》规定的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完成修改计划,并于每年7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别将工作进展情况、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市法制局;如未按《计划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工作的,需向市法制局作出书面说明。市法制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 \r 二、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 \r 《计划表》中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各修改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做好调研论证、意见收集、沟通协调、审核审查、公布备案等工作,送审材料中需明确为执行行政文件修改计划。 \r \r 附件:1.市政府行政文件修改计划表(2015-2017年) \r 2.部门行政文件修改计划表(2015-2017年) \r 3.镇区行政文件修改计划表(2015-2017年) \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 2015年10月30日
Metadata
Publishe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ongshan
Date 2015-10-30 00:00:00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2)
unkn 中府〔2015〕14号 formal
unkn 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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