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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镇人民政府: \r 你镇《关于〈东升镇东锐工业开发区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东府请〔2016〕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r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镇申请对《东升镇东锐工业开发区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进行调整的启动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会的专家意见和论证结论,同意启动《控规》调整,调整形成的控规成果应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r 二、《控规》调整过程中要做好与已出让建设用地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的衔接,提供相关土地权属资料,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强制性规划条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确保绿地规模不减少。市城乡规划局要切实做好把关审核工作。 \r 三、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控规》调整方案,认真贯彻《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中府办〔2013〕41号)要求,确保《控规》调整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工作、干线公路网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一致。 \r 四、《控规》调整方案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道路系统及绿地系统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对修改(调整)后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含市土地储备中心、交通发展集团、城建集团和土地与矿业权公开交易管理办公室)意见及处理结果。 \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 \r 2016年4月29日
Metadata
| Publisher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ongshan |
| Date | 2016-04-29 00:00:00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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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5)
| unkn 东府请〔2016〕13号 | formal |
| unkn 中府办〔2013〕41号 | formal |
| unkn 关于〈东升镇东锐工业开发区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 | named |
| unkn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named |
| unkn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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