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y 2016-08-19 00:00:00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A7-01、A8-02、A8-04地块建筑高度调整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o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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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 \r 你局《关于批准〈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A7-01、A8-02、A8-04地块建筑高度调整的请示》(中规报〔2016〕17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r 一、《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A7-01、A8-02、A8-04地块建筑高度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调整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报批版)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A7-01、A8-02、A8-04地块建筑高度调整,即原则同意A7-01、A8-02、A8-04地块建筑限高由50米调整为100米。 \r 二、前述建筑高度调整仅允许局部达100米,地块建筑布局应错落有致,避免对城市景观节点产生不良影响,同时沿上下路的建筑高度应适当降低,且建筑布局应满足北侧已建住宅和A7-01地块相邻学校的建筑间距、日照、通风要求。 \r 三、三乡镇政府要在三乡镇谷都片区A7-01、A8-02、A8-04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 \r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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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ongshan
Date 2016-08-19 00:00:00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5)
unkn 中规报〔2016〕173号 formal
prov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named
unkn 关于批准〈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A7-01、A8-02、A8-04地块建筑高度... named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named
unkn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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