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y 2017-06-29 00:00:00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o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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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镇人民政府: \r 你镇《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规划条件的请示》(黄府报〔2017〕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r 一、经审核,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为省、市重点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手续,该项目拟落实的规划设计条件业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的规划条件,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绿地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110米。 \r 二、你镇要加强对上述规划条件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认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并在今后编制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将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r 三、你镇应加快镇总体规划及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 \r 四、你镇应在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 \r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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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ongshan
Date 2017-06-29 00:00:00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3)
unkn 黄府报〔2017〕34号 formal
prov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named
unkn 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规划条件的请示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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