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y 2017-12-04 00:00:00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五桂山翠丽湖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A1-02-02局部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北侧支路走向调整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ongshan
Document Text 683 characters
市城乡规划局:\r 你局《关于批准〈中山市五桂山翠丽湖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A1-02-02局部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北侧支路走向调整的请示》(中规报〔2017〕2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r 一、《中山市五桂山翠丽湖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A1-02-02局部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北侧支路走向调整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调整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报批版)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五桂山翠丽湖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A1-02-02局部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北侧支路走向调整,即原则同意对A1-02-02地块北侧支路走向进行调整,拆分后的A1-02-02(3)、A2-02-01两个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林地,拆分后的A1-02-02(1)地块的建筑密度由27%调整至30%,建筑高度由18米调整至27米。\r 二、上述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调整应做好对周边景观的处理,避免对沙石公路至五桂山之间的景观通廊造成阻挡,应为城市景观通廊留出相应的空间。同时,须考虑空间层次感,避免形成单一的天际线效果以及对城市景观节点产生不良影响。\r 三、上述所涉调整支路需待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完善后方可实施。在实施上述地块北侧支路走向调整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支路走向调整与周边相关利害关系人用地开发的关系。你局应会同五桂山办事处加强指导监督。\r 四、你局要在上述地块规划条件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r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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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ongshan
Date 2017-12-04 00:00:00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5)
unkn 中规报〔2017〕219号 formal
prov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named
unkn 关于批准〈中山市五桂山翠丽湖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A1-02-02局部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北侧... named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named
unkn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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