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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r 你局《关于批准〈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1Q-A06地块建筑高度及建筑密度调整的请示》(中规报〔2018〕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r 一、《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1Q-A06-02地块建筑高度及建筑密度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调整成果符合《中山市小榄镇总体规划》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拆分后的1Q-A06-02地块建筑高度由24米调整为50米,建筑密度由55%调整至35%-45%。\r 二、上述地块要加大建筑红线退让,建筑高度调整应避免对周边景观通廊造成阻挡,同时须考虑空间层次感,避免形成单一的天际线效果以及对城市景观节点产生不良影响。\r 三、你局要在上述地块建筑高度及建筑密度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r 2018年4月16日\r \r
Metadata
| Publisher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ongshan |
| Date | 2018-04-16 00:00:00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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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5)
| unkn 中规报〔2018〕74号 | formal |
| prov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 named |
| unkn 关于批准〈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1Q-A06地块建筑高度及建筑密度调整的请示 | named |
|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named |
| unkn 中山市小榄镇总体规划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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