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Text
236 characters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同时废止。
<br>
商务部 海关总署
<br>
2022年12月30日
<br>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pdf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22-12-30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5)
|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已废止】 |
named |
|
unkn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 |
named |
|
unkn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04年第27号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
named |
|
unkn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5号《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
named |
|
unkn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5号《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
name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