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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2016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5年第5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商务部对2016年第二批新申请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截止2016年9月30日,共有4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其中符合《公告》要求的有1家企业,现将材料齐全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企业名单及所缺材料。公示期为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对外贸易司)提请复核;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企业仍可将补充材料报送至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电 话:010-65197470 传 真:010-65197434 附件:1、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2、材料不齐全企业名单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1、百富洋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附件2材料不齐全企业名单 1、中海瑞成张家口能源有限公司 材料问题: (1)银行授信材料应为确定企业已获授信的证明、授信合同或者协议 (2)油库规模应以立方米为单位 2、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油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材料问题: (1)银行授信材料应为确定企业已获授信的证明、授信合同或者协议 (2)缺少海关、税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3、中海油山东销售有限公司 材料问题: 缺少码头使用协议原件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16-10-31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