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7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公告2009年第65号 公布《新增和调整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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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 <br> 【发布文号】公告2009年第65号 <br> 【发布日期】2009-09-17 <br> 根据《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商机电发[2006]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针对企业申报情况,我们对2009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目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13号公告)进行了适当调整,现予以公布。 <br>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br> 附件:1.新增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br> 2.调整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br> 商 务 部 <br> 工业和信息化部 <br> 海 关 总 署 <br> 国 家 认 监 委 <br>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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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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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09-09-17
CMS Category 政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