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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2月6日颁布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令第3号)及《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7号公告)。为了方便企业申领和发证机构签发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我局起草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指南(见附件1)和《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暂行)(见附件2),并将全国46家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发证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予以列明(附件3),请企业按照上述内容到相应的发证机构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br>
同时,请各发证机构和纺织品出口企业对《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并请将意见在24日下班前书面反馈我局(传真:010-84095015、84095017)。 <br>
在《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暂行)》正式公布前,请各发证机构和企业参照《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暂行)》执行。 <br>
特此通知 <br>
附件: <br>
1、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指南 2、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暂行稿) 3、纺织品自动出口许可证签发机构名单和联系电话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05-02-25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