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Text
604 characters
为贯彻落实今年4月在厦门举行的商务部系统产业损害调查与产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继今年7月成功举办第一期产业损害调查与产业安全业务培训班,第二期产业损害调查与产业安全业务培训班于2004年9月20日在商务部培训中心如期举办,来自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厅、经贸委(经委)负责产业损害调查与产业安全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以及5个从事贸易救济措施咨询服务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本期培训班。<br>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王琴华局长出席培训班开学典礼,并对办好本期培训班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宋和平副局长为培训班作了题为“贸易救济措施法律制度及相关问题”的专题讲座。在为期一周的培训活动中将有来自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世界贸易组织司,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WTO办公室的主管领导为培训班学员授课。培训内容主要涉及产业损害调查与产业安全工作体系建设及课题研究、产业损害认定及调查程序、反倾销复审、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分析、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与评价、产业安全维护工作,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多哈发展议程。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解读等内容。<br>
本期培训班内容权威,针对性强,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今后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还将定期为各地贸易救济措施主管部门举办类似的培训班或研讨班。<br>
(信息来源:产业损害调查局子站)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04-09-20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