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3 citations
2003-10-11
Notic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on Delegating the Approval Power of Export Tax Refunds to Category A Enterprises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出口退税A类企业审批权的通知
商务部
mofcom
Document Text
581 characters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br>
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搞好已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工作的意见》(国审改发[2003]1号)的精神,为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经商商务部,总局决定下放A类出口企业审批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
一、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1]83号)规定的A类出口企业审批权,自2003年1月1日起,一律下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审批,不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br>
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1]83号)规定的A类出口企业审批条件及标准等,进行A类出口企业的审批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审批认定的A类出口企业名单,必须上报总局备案。
<br>
特此通知。
<br>
国家税务总局 2003年10月11日 颁布
<br>
(信息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站)
<br>
(信息来源:规财司子站)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03-10-11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3)
| c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 | named |
| c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 | named |
| unkn 关于搞好已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工作的意见 | named |
Referenced By (1)
| cent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mofcom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