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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br>
关于公布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企业名单的通知 <br>
[1997]外经贸运函字第64号 <br>
福建省外经贸委,厦门市贸发委: <br>
根据《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办法》及有关通知精神,我部批准中国外运福建公司等10家企业为首批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br>
希望有关企业在经营中严格遵守管理办法,为货主单位和船公司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两岸直航的顺利进行。 <br>
附件:首批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企业名单 <br>
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 <br>
附 件 <br>
首批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企业名单 <br>
以下企业,经批准可从事经营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br>
001 中国外运福建公司 <br>
002 中国福州外轮代理公司 <br>
003 福建省国际贸易运输有限公司 <br>
004 福建外贸中心国际储运公司 <br>
005 中国外运福建厦门公司 <br>
006 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br>
007 厦门特贸国际货物运输公司 <br>
008 厦门建发国际货物运输公司 <br>
009 厦门泰达国际货运公司 <br>
010 厦门象屿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02-08-06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