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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将2003年度机电产品进口配额总量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br>
一、2003年度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是:汽车及其关键件,摩托车及其关健件,汽车起重要机及底盘。<br>
二、2002年度机电产品进口配额为:<br>
1、汽车及其关键件91.25亿美元;<br>
2、摩托车及其关键件4.37亿美元;<br>
3、汽车起重机及底盘1.38亿美元。<br>
三、2003年度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申请时间:2002年8月1日-8月31日。<br>
四、受理2003年度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申请的机关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受权机构。<br>
五、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23号令》。<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br>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02-07-31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