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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失效日期:)<br>
外经贸贸纺函[2002]305号<br>
安徽、浙江、江苏、新疆、西藏外经贸厅: <br>
根据《关于印发<2002年度蚕丝类出口核定公司经营准入(退出)标准>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704号)和有关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的申请,外经贸部对各申请企业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2002年度获得蚕丝类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名单(见附件)补充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请遵照《关于印发2002年度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企业名单的通知》(外经贸贸纺函[2002]83号)执行。 <br>
附件:2002年度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企业补充名单 <br>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br>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br>
附 件 <br>
2002年度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企业补充名单 <br>
序号 <br>
地方 <br>
企业名称 1 安徽 安徽黟县缫丝厂 2 江苏 江苏晨风进出口有限公司 3 浙江 桐乡市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浙江桐庐三亚进出口贸易公司 5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西藏 拉萨金珠工贸有限公司 7 新疆 新疆和田沙驼丝绸有限公司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02-04-22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