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Text
2,838 characters
(生效日期:2001.01.11--失效日期:)<br>
署税[2001]140号 <br>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br>
现将《轮胎(内胎和垫带)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SH003一2000)》印发你们,自2001年4月1日起实施。海关《核销手册》中相应的单耗标准同时予以废止。本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贸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1年4月1日以前仍按原标准审批、备案、核销加工贸易合同。<br>
请遵照执行。<br>
附件:轮胎(内胎和垫带)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SH003一2000)》 <br>
海 关 总 署<br>
国 家 经 贸 委<br>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br>
HDB/SH003--2000 <br>
轮胎(内胎和垫带)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br>
(商品编号:40129020、40129090、40131000、40139090) <br>
--(天然橡胶部分) <br>
1.范围<br>
本标准规定了以烟片胶、风干胶片、皱片胶、颗粒胶和标准胶等以顺式-1,4-聚异戊二烯为主要组成部分的进口固体天然橡胶(商品编号:40012100、40012200、40012900)为主要原料之一制成的充气橡胶轮胎的内胎和垫带(商品编号:40129020、40129090、40131000、40139090)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br>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从事轮胎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轮胎内胎和垫带生产的天然橡胶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br>
2.定义<br>
2.1 单耗: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一个充气橡胶轮胎内胎或垫带所需要耗用的天然橡胶质量。<br>
2.2工艺损耗率(%):指在轮胎内胎或垫带正常制造过程中,因生产工艺所必需但不能物化在轮胎内胎或垫带成品质量上的天然橡胶耗用量占轮胎内胎或垫带质量的百分比。<br>
2.3 天然橡胶含胶率(%):指轮胎内胎和垫带成品中天然橡胶的质量占轮胎内胎或垫带质量的百分比。<br>
3.单耗标准<br>
3.1 原料要求<br>
该单耗标准对原料质级无特殊要求,适用于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对质级的认定。<br>
3.2 产品要求<br>
该单耗标准对产品质级无特殊要求,适用于相关的国内或国际行业技术标准及合同对产品质级的认定。<br>
3.3 天然橡胶合胶率和天然橡胶工艺损耗率 <br>
成品名称 成品单位 商品编号 成品规格 原料单位 商品编号 原料规格 含胶>率(%)≤ 工艺损耗率(%) 天然橡胶制内胎 千克 40131000<br>
40139090 千克 40012100<br>
40012200<br>
40012900 不限 58 8 天然橡胶制垫带 千克 40129020<br>
40129090 千克 40012100<br>
40012200<br>
40012900 不限 58 8 <br>
3.4 天然橡胶单耗<br>
对于原料和成品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单耗标准按下列公式计算:<br>
轮胎内胎或垫带质量/天然橡胶合胶率(%)<br>
天然橡胶单耗=────────────────────<br>
1-天然橡胶工艺损耗率(%) <br>
HDB/SH003--2000 <br>
轮胎(内胎和垫带)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编制说明 <br>
1.任务来源<br>
为加强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范和完善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单耗审批、备案、核销,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管理的政策措施,打击伪报单耗的不法行为,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定工作联络小组工作计划,制定轮胎(内胎和垫带)加工贸易单耗标准。<br>
本标准由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委托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制定。由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国家经贸委经运司和国家石化工业局组织相关工业协会及企业的工艺、技术专家和有关海关加工贸易保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定。<br>
2.制定单耗标准的原则<br>
单耗标准的制定原则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该类加工企业平均生产水平为基础,贯彻国家有关产业和外贸政策,符合我国加工贸易生产实际,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便于海关有效监管和相关单耗数据信息的使用和维护。<br>
3.编制过程<br>
随着轮胎(外胎)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迫切需要与之相配套的轮胎(内胎和垫带)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制订,以便于整套轮胎的出口核销。为满足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加工贸易管理的需要以及为了维护轮胎行业的有序发展,特制订统一的轮胎(内胎和垫带)(天然橡胶部分)加工贸易单耗标准。<br>
4.标准中主要条款的说明<br>
本标准中的橡胶轮胎内胎和垫带是指全钢丝载重子午线轮胎、半钢丝子午线轮胎、工程机械轮胎和其它斜交结构轮胎的内胎和垫带。<br>
内胎是一个富有弹性的圆环胶筒,充气伸张紧贴在外胎的内腔上,做密封空气用。是充气轮胎的重要部件,通常在70--120℃或更高的温度下工作,具有足够的气密性和强度。<br>
垫带放在内胎与轮辋相接触部位,以保护内胎不受轮辋组合件的磨损。垫带按其结构分为有型式、无型式和平带式。垫带的边缘较薄,表面光滑,具有耐热性。<br>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标准不适用以丁基橡胶制造的内胎;用丁基橡胶制造的内胎是不含天然橡胶成分的,而非丁基橡胶制造的内胎一般均采用天然橡胶和其它合成橡胶并用制造而成。其中采用丁基橡胶制造的内胎,在成品外壁上有一根或几根兰色标志线以示与天然橡胶制内胎的区别。<br>
5.标准中涉及的主要工艺流程 <br>
6.天然橡胶损耗的组成<br>
天然橡胶的损耗伴随着轮胎生产的整个过程。即在烘胶、塑/混炼、压出、裁断、成型和硫化的过程中均会发生天然橡胶的损耗,各工艺点产生损耗的原因:<br>
在烘胶的过程中,产生烘干水分等易挥发份的挥发;在塑、混炼的过程中,有胶料焦烧引起坏料、更换品种洗车用胶和塑、混炼过程中水分挥发等损耗;在压出的过程中,也有开车、停车造成的损耗和更换胶料造成的损耗;在裁断的过程中,有更换规格进造成的损耗;在成型的过程中,有更换规格造成的损失;在硫化的过程中,因修余边、修胶辫所造成的损耗等;在工具胶的制造中,有各种胶浆用胶、辅助工具所造成的的损耗。<br>
7.标准执行示例 <br>
项目 规格 质量(kg) 天然橡胶含胶率%≤ 工艺损耗率% 天然橡胶单耗kg 内胎 6.50-16 1.76> 58 8 1.11 11.00-20 4.72 2.98 垫带 15” 1.23 0.78 20” 3.60 2.27 <br>
8.标准的执行原则<br>
本标准中天然橡胶含胶率为标准上限,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超过此限定标准。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应要求加工贸易企业申报轮胎内胎和垫带的重量并根据轮胎内胎和垫带实际含胶量进行轮胎加工贸易审批、备案、核销。<br>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海关《核销手册》中的轮胎加工贸易天然橡胶单耗标准。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01-01-11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