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Text
427 characters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br>
《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的公告<br>
2023年 第58号<br>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下同)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为企业依法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br>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br>
2023年12月21日<br>
附件下载<br>
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pdf
Metadata
| Publisher | 市场监管总局 |
| Site | samr |
| Date | 2024-05-07 |
| CMS Category | 总局文件 |
| Keywords | 企业,市场,公告,退出,监管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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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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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的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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