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7

Notice from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on the national supervision and spot inspection of the quality of 38 types of products including plastic toys in 202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0年塑胶玩具等3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市场监管总局 sa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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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0年塑胶玩具等38种产品质量 <br>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br>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塑胶玩具等3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br> 一、基本情况 <br>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塑胶玩具、玩具(塑胶玩具除外)、童车、运动头盔、旅行箱包、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储水式电热水器、厨房机械、自镇流LED灯、房间空气调节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风扇、老视成镜、太阳镜、棕纤维弹性床垫、木制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燃气采暖热水炉、衣料用液体洗涤剂、非接触式水嘴、淋浴用花洒、卫浴家具、家用不锈钢水槽、混凝土输水管、钢管脚手架扣件、复混肥料、汽车轮胎、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内饰材料、摩托车乘员头盔、制动软管、防爆灯具、电子门锁、电绝缘鞋、钢丝绳、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等38种产品。 <br> 共抽查3408家企业生产的3468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涉嫌违反节约能源法、无证无照生产、伪造厂名厂址及销售假冒伪劣,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3401家企业生产的3461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检出3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2%。 <br> (二)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慈溪市长河颖鑫洁具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在淋浴用花洒产品抽查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br> (三)主要做法。一是采取“双随机”方式。招标遴选抽样检验机构,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匹配检验机构。二是实施抽检分离,除现场检验外,产品抽样工作和检验工作交由不同机构或机构内不同人员分别实施。三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 <br> 二、抽查结果分析 <br> (一)塑胶玩具。抽查了9个省(市)312家企业生产的312批次塑胶玩具产品,其中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2%。重点对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4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小零件、刚性材料上的圆孔、增塑剂等。 <br> (二)玩具(塑胶玩具除外)。抽查了9个省(市)192家企业生产的211批次玩具(塑胶玩具除外)产品,其中4批次涉嫌无CCC证书、假冒等,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207批次产品中,有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3%。重点对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4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小零件、小球、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增塑剂等。 <br> (三)童车。抽查了13个省(市)173家企业生产的182批次童车产品,其中1批次涉嫌无CCC证书生产,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181批次产品中,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9%。重点对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迁移元素、增塑剂、电性能等5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学步车脚轮、座位、动态耐久性试验、燃烧性能、增塑剂。 <br> (四)运动头盔。抽查了4个省21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运动头盔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6%。重点对视野、佩戴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佩戴装置强度性能、佩戴装置稳定性、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br> (五)旅行箱包。抽查了8个省(市)89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旅行箱包产品,其中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8%。重点对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跌落性能、硬箱箱体耐静压性能、塑料硬箱箱面耐落球冲击性能、滚筒冲击性能、箱(包)锁耐用性能、缝合强度、游离甲醛(织物)、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织物)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振荡冲击性能。 <br> (六)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抽查了5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7%。重点对动态试验、加载后带扣开启试验、吸能性、翻转、标识、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材料毒性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动态试验、标识、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br> (七)储水式电热水器。抽查了7个省(市)65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1%。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耐潮湿、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容量、能效等级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容量、能效等级。 <br> (八)厨房机械。抽查了5个省(市)21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厨房机械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重点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 <br> (九)自镇流LED灯。抽查了7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自镇流LED灯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0%。重点对互换性、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谐波电流限值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互换性、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耐热性、谐波电流限值。 <br> (十)房间空气调节器。抽查了7个省(区、市)20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能效等级、骚扰功率等3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额定中间制冷量、额定中间制热量、额定低温制热消耗功率、连续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 <br> (十一)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抽查了4个省(市)37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机械强度、连续骚扰电压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 <br> (十二)电风扇。抽查了7个省(市)74家企业生产的77批次电风扇产品,其中2批次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75批次产品中,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0%。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能效等级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能效等级。 <br> (十三)老视成镜。抽查了4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老视成镜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0%。重点对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柱镜顶焦度偏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装配质量、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允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可见光透射比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允差。 <br> (十四)太阳镜。抽查了8个省(市)126家企业生产的127批次太阳镜产品,其中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2%。重点对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可见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明示透射比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镜架要求(抗汗腐蚀)、交通讯号透射比(红色讯号)、可见光透射比。 <br> (十五)棕纤维弹性床垫。抽查了19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棕纤维弹性床垫产品,其中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1%。重点对面料及复合面料物理性能(耐摩擦色牢度)、芯料物理性能、安全卫生要求、阻燃性要求、耐久性要求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安全卫生要求、耐久性要求。 <br> (十六)木制家具。抽查了18个省(市)96家企业生产的96批次木制家具产品,其中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7%。重点对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结构安全性、有害物质限量等5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结构安全性、有害物质限量。 <br> (十七)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抽查了7个省(市)123家企业生产的124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其中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5%。重点对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熄火保护装置、防干烧安全装置、接地措施、电气强度、热水产率、热效率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热水产率、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热效率、接地措施。 <br> (十八)家用燃气灶。抽查了7个省(市)163家企业生产的164批次家用燃气灶产品,其中1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0%。重点对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温升、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燃气导管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气密性、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等。 <br> (十九)燃气采暖热水炉。抽查了9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其中<span style="font-size: 16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etter-spacing: 0.3pt;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spacerun: 'yes';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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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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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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