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2024-05-07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宣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 打假办发〔2020〕3号 sa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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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br> 下载pdf版<br> 下载文字版<br>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宣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br> 打假办发〔2020〕3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br> 打击侵权假冒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是净化市场环境、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的有效手段,是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为做好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br> 附件: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br>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br>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br> 生态环境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br> 2020年8月13日 <br>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br> 打印本页<br> 关闭本页
Metadata
文号 打假办发〔2020〕3号
Publisher 市场监管总局
Site samr
Date 2024-05-07
CMS Category 总局文件
Keywords 商品,侵权,假冒,有效,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