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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撤销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br>
中国质量奖称号的通报<br>
市监质函〔2019〕310号<br>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r>
近期,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因更换标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7号)第三十二条:“获奖组织和个人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撤销奖励并公开通报”,经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决定,现撤销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质量奖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 <br>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br>
2019年2月18日<br>
抄送: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Metadata
| 文号 | 市监质函〔2019〕310号 |
| Publisher | 市场监管总局 |
| Site | samr |
| Date | 2024-05-07 |
| CMS Category | 总局文件 |
| Keywords | 中国,总局,质量,撤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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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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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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