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Text
374 characters
各处室,市信息中心、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br>
根据《关于做好苏州市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29号)、《关于做好苏州市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2〕32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机关工作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编制调整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2年10月17日分别完成“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br>
附件: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b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苏州市财政局<br>
2022年11月24日<br>
附件: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r>
分享到:
<br>
$('#share-1').share();
Metadata
| 文号 | 苏府办〔2022〕258号 |
| Publisher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suzhou |
| Date | 2025-02-11 |
| CMS Category | 全部政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