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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12713427
苏府办〔2014〕70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Su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2014 Suzhou Municipal Action Plan for the Classification and Disposal of Domestic Waste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Issue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25-02-11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2014 action plan for domestic waste classification and disposal in Suzhou, including pilot programs,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key projects to promote waste reduction, resource utilization, and harmless treatment.
Full text · 原文 2,597 字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br>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br>  <b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 2014年4月15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2014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br>  <br>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根据《国务院批转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国发〔2011〕9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85号)和《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规划(2012~2016)》(苏府复〔2012〕90号),结合省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创建及苏州市2014年实事项目工作,制定2014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br> 一、指导思想<br> 按照“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发展思路,逐步建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利用的生活垃圾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管理网络、完善规章制度、明晰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管考核,通过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促进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的实现。<br> 二、主要任务<br> 以日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为主要内容,开展生活垃圾大分流;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主要内容,开展生活垃圾细分类试点工作。<br> (一)制度建设:加快推进《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立法进程;制定《推进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启动生活垃圾终端处置阶梯收费调研工作,制定相关办法,为长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br> (二)居民小区(单位)试点:完成2013年197个小区(单位)垃圾分类试点验收工作;启动2014年177个小区和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其中新增居民小区137个、单位40个(吴中区:35个小区,相城区:13个小区、5个单位,姑苏区:32个小区、11个单位,工业园区:30个小区、1个单位,高新区:27个小区、23个单位)。截至今年年底,建成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覆盖率达到27.4%,乡镇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达到28.8%。<br> (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居民小区(单位)500座垃圾分类亭建设;在姑苏区友新、娄门街道进行社区可回收垃圾收集点试点建设,通过新建、改造、整合的方式,实现网络布局的多样性,适时在姑苏区17个街道推广;力争2014年完成相城区分拣中心和金阊新城分拣中心建设试运行;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半径,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固定、流动、在线“三位一体”网络建设;建立完善分类小区(单位)有害垃圾收集与无害化处理流程。<br> (四)重点项目推进:提高运行标准,完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国家试点城市验收工作和试点任务;完成100万吨建筑垃圾终端设施的建设任务,并投产使用;推进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设施项目建设,完成项目选址、环评和规划等前期工作,力争实现开工建设;开展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和居民厨余垃圾的技术研究和试点,结合与清华大学合作的“十二五”科技项目,推进日处理100吨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br> 三、工作要求<br> (一)要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生态文明城市和最佳宜居城市建设,事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毫不松懈、持之以恒地抓好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分工,切实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要加大政府投入,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有力有效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性。<br> (二)要稳步推进。根据《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规划(2012~2016)》,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是到2016年,市区建成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覆盖率达到60%,乡镇达到30%。考虑到垃圾分类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投入大、见效慢等特点,在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建设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采取逐年实施的办法,力求一年取得一小步,三年跨出一大步。通过实施一批、巩固一批、再实施一批的方法,以量的积累带来质的变化。要坚持循序渐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防止“一呼而上”搞大跃进,防止“半拉子工程”做表面文章,更要防止“无所作为”影响整体发展。<br> (三)要狠抓落实。今年,要围绕“大城管”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垃圾分类工作的体制机制,总的原则是要有专人管,按照区负责垃圾分类设施和收运体系建设,街道(乡镇)、社区具体负责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明确区政府(管委会)、街道、社区的管理职责。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试点小区及试点单位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今年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引入第三方测评,由第三方机构对各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验收、日常考核及年度考评。根据考核情况,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地也可根据各街道(乡镇)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配套奖励。<br>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做到发展一个小区就要完善一支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垃圾分类宣传中的作用。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培训,同时,注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和优秀队伍。要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网、手机端游戏、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宣传载体,向大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增加地铁、公交车车身、高架三翻、户外电子屏等广告位宣传力度,结合场外互动活动,进行发散性全方位宣传,在群众中形成垃圾分类理念,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br> 附件:2014年苏州市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单位)名单<br>  <br>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4〕70号)<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r> 分享到: <br> $('#share-1').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