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2011-06-06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forwarded a notice from the Harbin Central Branch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on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industrial projects in the province.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全省产业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27号 h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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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全省产业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六月三日关于金融支持全省产业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产业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对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作用,围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和十大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结合金融业实际,现就金融支持全省产业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全省产业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我省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进我省产业结构提档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改善民生、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全省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支持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当前发展机遇,加大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切实把金融资源有效运用于产业项目建设,在助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中努力实现金融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产业项目建设资金供给。各级人民银行要密切跟踪产业项目规划、项目进展、资金需求和到位情况,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宏观调控的要求,积极加强信贷政策宏观指导,更多地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不断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不断加大对产业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与地方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衔接配合工作。全省各金融机构要在实现稳健经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加强流动性管理,优化信贷资金配置,促进信贷资金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的产业项目转移。要合理调整信贷投放重点,大力支持列入全省重点推进的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和即将投产达效项目,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对新建续建项目要加强信贷对接和融资指导,提高产业项目的规范性和信用等级,在符合授信条件的前提下,减少审批环节,及时发放贷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启动和满足后续资金需求。对于信贷资金需求量较多的大型产业项目,可采取银团贷款、长期授信和集中授信等方式给予支持。灵活运用贴现、再贴现融资工具支持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和发展,通过票据选择支持相关企业融资需求,对资金缺口大、需求急的企业签发、收受的票据优先办理贴现和再贴现。鼓励金融机构在完善制度、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境内外并购贷款,支持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和引入国内外投资者。加强政银企合作,积极开展政银企项目对接,重点支持十大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和产业园区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整合与产业集聚。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十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对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企业及项目的融资支持。 三、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拓宽十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金融创新产品等形式筹措资金。引导和支持资信良好、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运用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筹集生产建设资金。鼓励企业直接上市融资,引导和帮助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借助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抓住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扩大试点的机遇,实现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和公司债等多种形式再融资,筹措更多发展资金,实现公司治理、经营机制的转换和产业升级。探索运用资产证券化方式解决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十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的融资问题,充分发挥多种融资工具和金融创新产品的筹资功能。 四、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提高服务产业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全省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十大重点产业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开发符合产业项目建设需求的金融产品,为相关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适当增设产品研发中心,加强针对十大重点产业的金融创新产品研发。要积极推动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创新,有效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于新能源装备、新型农机装备、交通运输装备等装备制造产业,可探索开展核定货值质押融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业务;对于绿色食品、煤化石化、矿产经济、林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可发展动产质押、仓单质押、货权质押、林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等业务品种;对于新材料、生物等高科技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可提供知识产权质押、经营权质押、景区门票收费权质押等融资服务。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的十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和产业园区项目,可通过银团贷款和供应链融资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对于十大重点产业相关的出口企业,可办理企业出口买方信贷、保函、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贷款、出口退税池融资等业务,为出口企业提供贸易融资。 五、强化对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大力扶持相关中小企业发展。全省各金融机构要明确支持重点,积极推动符合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要求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先满足中小企业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兴业态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拳头产品的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要不断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基层行的积极性,积极改进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十大重点产业项目相关中小企业获得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开办一站式金融服务。深入研究相关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建立面向十大重点产业各自产品定位的项目库,大力推进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灵活运用组合担保贷款,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对于信用评级较高的中小企业,可发放信用贷款。研究科技金融合作的结合点,努力探索开发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帮助新材料、生物、新能源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开展依托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中介等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信贷模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在资金规模趋紧的情况下,依法合规开展同业合作,稳步发展贷款转让业务,合理调剂信贷资源,增加对相关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 六、加强和改进外汇管理,支持十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各级外汇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涉外产业相关企业的协同管理和政策扶持,引导企业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外汇金融服务体系,以现有外汇指定银行机构体系为主体,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外币代兑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等外汇业务发展,满足城市及农村地区的对外经济发展需要,发挥金融机构对十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的支持和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外汇指定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涉外产业相关企业提供海外代付、融资性保函等对外融资产品以及远期利率和汇率协议等金融衍生产品和避险工具,满足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支付结算、投资和避险需求。积极推动本币结算,实现对外贸易均衡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关键设备、高新技术产业等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管理工作,为相关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化。发挥十大重点产业与区域地缘优势,推动人民币本币结算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拓展边贸本币结算业务范围,积极推进卢布现钞市场的发展,不断扩大中俄代理行的数量和业务范围。积极向国家争取优惠政策,推进人民币境外投资工作,支持我省十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走出去”,促进对外经贸合作的稳步发展和战略升级。进一步简化外商直接投资事前审批程序,完善返程投资外汇管理。积极向国家申请辖区内短期外债,保证指标优先用于支持我省十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的贸易融资。严厉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我省外汇市场环境,倡导“诚信兴商”,为全省对外经贸发展提供良好的外汇管理环境。 七、加快支付体系建设,提高十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支付结算便利度。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支付体系管理与建设,确保支付结算渠道畅通,降低资金结算成本,提高资金汇划效率,为全省产业项目建设资金运转提供快捷通道。加强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各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发展,优化网点结构,延伸支付系统网络,构建快捷、安全的支付清算平台。要强化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全力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企业安全、及时、快捷地办理资金汇划。要增强服务意识,提供特色金融支持。积极为企业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资金结算等在内的日常快捷结算服务,同时还要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为企业提供账户信息、资金运转和金融政策等相关金融信息服务。要积极加大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使用先进的资金汇划方式,最大程度地缩短资金在途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为产业项目融资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各级人民银行要将产业项目相关信贷主体信用状况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强化系统管理,提升系统数据质量,继续扩大非银行信息采集范围,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报告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完整性。帮助金融机构利用企业征信系统有效判断产业项目融资需求及相关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与还款能力,有效降低金融机构产业项目融资的信贷风险,提高金融机构为产业项目融资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征信产品应用水平和对外信用信息服务的主动性,依法合规地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产业项目管理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加强对征信数据的应用和分析,及时反映产业项目融资和金融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金融机构关注的风险管理问题,对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关注的产业项目现状开展分析研究。加强信用评级市场培育和管理,提高信用评级结果对产业项目融资的信用评价参考作用。加强面向企业的征信知识宣传,增强十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的信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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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黑政办发〔201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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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1-06-06
CMS Category 黑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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