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2011-01-14

Notice from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on conscientiously implementing the spirit of the State Council's Document No. 201035 and resolutely curbing major fire accidents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1035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3号 h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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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近期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办发明电2010〕35号文件的部署,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消防工作作为保增长的“服务工程”、保民生的“民心工程”、保稳定的“基础工程”,摆上重要日程,真正抓出成效。要深刻吸取吉林115”、上海1115”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 二、迅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地要立即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2011年春节前,各级公安、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教育、工商、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排查隐患,督促整改。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由同级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存档备查。县级以上政府要设立消防安全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并研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努力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严厉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的合力。针对各类突出消防违法行为,要视情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证(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决不姑息迁就。各有关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时,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要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是规定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作为前置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申请人必须出具相关材料,方可履行审批程序。否则,一律不得审批。 四、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各地政府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进行挂牌督办,逾期不能消除的,省政府将挂牌督办。要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一签订《整改责任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加大惩治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逾期未能整改销案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告,并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规定严格惩处。 五、加强居民住宅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居民住宅楼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督促居民住宅楼的物业管理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的完好有效。要推广城市社区家庭“消防自救箱”建设,提倡自备自救逃生面具、手电筒、逃生绳、小型灭火器、灭火毯等设备,力争2011年年底前推广配备率达到30%以上。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将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督促各单位在2011年春节前对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人员、保安队员开展消防安全技能集中培训。要强化社会宣传。要求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在显著位置设立“火灾事故警示牌”。重点防火期,广电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插播消防公益广告片、滚动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各通信公司通过短信平台提醒用户注意安全防火,设置有LED屏的单位要循环播发消防安全常识或警句。 七、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对消防工作落后地区和单位,要采取分片指导、领导约谈、公开信告知、工作要点提示等方式,督导改进提高。在督查、检查和考核中,发现下级政府在所辖区域内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隐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查处,致使消防安全非法违法企业存在的,要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0〕89号)的规定,视情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要严格落实火灾事故问责制度。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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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黑政办发〔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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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 hlj
Date 2011-01-14
CMS Category 黑政办发
References (3)
c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named
cent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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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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