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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宾县经济发达试点镇行政权力需求清单的请示》(哈政呈〔2018〕92号)、《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巴彦县经济发达试点镇行政权力需求清单的请示》(哈政呈〔2018〕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将“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外墙装修、门窗改建、封闭阳台审批”等140项行政权力(详见附件1)赋予宾西镇行使;将“擅自占用、封闭、损毁、迁移、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等215项行政权力(详见附件2)赋予兴隆镇行使。 二、你市要加强对经济发达镇试点工作的对下指导和督促检查,根据省政府赋予宾西镇、兴隆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宾县、巴彦县政府帮助宾西镇、兴隆镇制定行使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做好各项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三、要认真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 附件:1.省政府赋予宾西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2.省政府赋予兴隆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Metadata
| 文号 | 黑政函〔2018〕114号 |
| Publisher | - |
| Site | hlj |
| Date | 2019-01-01 |
| CMS Category | 黑政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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