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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勃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七政呈〔2015〕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勃利县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布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控制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对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到2020年,勃利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3500公顷(其中县属不少于113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88300公顷(全部为县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8184公顷(其中县属不超过8169公顷)。 三、你市要指导勃利县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和规划数据库的修改、备案等工作,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划调整后确定的土地用途用地,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范围和改变土地用途。勃利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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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黑政函〔2015〕149号 |
| Publisher | |
| Site | hlj |
| Date | 2015-12-10 |
| CMS Category | 黑政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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