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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ACC. 12715746

Interpretation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Item List (2022 Edition)

【文字解读】《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政策解读

Issuer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Date
2022-09-20
Instrument
explain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Heilongjiang Province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Item List (2022 Edition), explaining its background, significance, key contents, and implementation requirements. It mandates that all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items must be included in the list, with no licensing allowed outside the list.
Full text · 原文 1,601 字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一)编制背景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2022年4月,黑龙江省政府办印发《黑龙江省编制公布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2〕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总体要求、编制责任和编制清单系列工作等进一步明确要求。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营商环境局统筹54个中省直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国家清单》)认领相关事项,汇总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许可事项。经过研究论证,形成了《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省清单》),经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印发。(二)重要意义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权责法定的要求,将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梳理纳入清单,明晰行使层级和审批内容,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引导市场主体形成合理稳定的预期,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规范、更公平、更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二、重点内容《国家清单》公布行政许可事项996项,《省清单》共编制行政许可事项674项,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国家清单》在我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575项,涉及38家省直单位;第二部分为《国家清单》由中央驻我省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96项,涉及16家中直单位;第三部分为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项、涉及2家省直单位。三、下步安排11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底前,对省、市、县(区)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同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四、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沟通协调,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增设许可条件、设置变相许可等行为。(一)全面准确编制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地区要认真对照《省清单》,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推动行政许可统一化、规范化管理,下级清单只能从上级清单中确认,不能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二)细化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国务院部门制定实施规范,各部门严格遵照认领。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制式编制实施规范,确保实现同一许可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三)积极稳妥做好相关清单衔接。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对于正在实施的相关事项,在事项调整期间要研究衔接办法,不能影响企业群众正常办事和服务。(四)严格遵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超出清单违规开展许可行为。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完成后,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根据实施规范,及时更新调整办事指南,不得随意增加行政许可的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等。(五)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依法、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权威性和生命力。清单要与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形成无缝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实现协调联动,确保及时更新、全面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