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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正式出台,“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全面建设将成为破解企业资金瓶颈、拓宽创业投资融资渠道的又一力举。凡有创业要求并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可申请2年期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 《意见》中提出,各级财政视财力状况每年投入一定资金作为担保基金存入贷款承办银行,按照基金与贷款额1:5的比例发放创业贷款。地方财政应承担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确保及时到位,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创业担保贷款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凡有创业要求并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可在创业地申请2年期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按人均10万元、实际贷款人数和额度分别给予为期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针对贷款额度提高后担保人担保能力不足问题,承办银行要增加贷款担保方式,如放开房产抵押权限,允许收入稳定的企、事业单位员工为创业者提供担保等,创新担保服务产品;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企业员工30%(超过100人的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为期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采编:房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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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sher | 中国黑龙江 |
| Site | hlj |
| Date | 2015-11-19 |
| CMS Category | 政策解读-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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