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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中国黑龙江 ACC. 12716303

Daqing Implements Comprehensive Smoking Ban in 12 Types of Public Places

大庆十二类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违反者将受到处罚

Issuer
中国黑龙江
Date
2013-06-04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announces a comprehensive smoking ban in 12 categories of public places in Daqing, including entertainment venues, hospitals, schools, and restaurants, with penalties for violators under the Heilongjiang Provincial Patriotic Health Regulations.
Full text · 原文 771 字
5月31日是第26个世界无烟日,大庆市爱卫办和市疾控中心联合举办了以“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分别在龙凤厂前公园和新百大的广场街心公园举行。记者在龙凤区厂前公园看到,一位小朋友挤到工作人员面前说:“阿姨,给我一张,我要让爸爸戒烟。”引得周围的市民哈哈大笑。 在新百大门前的街心公园,最吸引市民的,是由萨区爱卫会和萨区卫生局联名写的控烟倡议书,倡议书将吸烟可能导致的疾病、每年死于吸烟的人数已经超过了艾滋病、结核病、交通事故的事实,向广大市民进行了陈述。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庆市有十二类公共场所即日起全面禁止吸烟:(一)影剧院、音乐厅、歌舞厅、游艺厅、录像放映厅(室)等娱乐场所;(二)文化宫、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和比赛厅;(三)图书馆(室)、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场所的贮藏室、阅览室或展示厅;(四)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等候室;(五)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和病房;(六)商场、书店以及邮电、金融、证券的营业场所;(七)学校、幼儿园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八)宾馆、旅店、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九)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餐饮消费场所;(十)公共浴室;(十一)美容美发场所;(十二)其他室内公共场所。 禁止吸烟场所所属单位或经营者必须履行下列职责:有禁止吸烟的制度;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这些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由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同时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活动和全市无吸烟单位评选活动。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照《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除了规定的这些室内场所禁止吸烟,对于一些室外场所的吸烟区也有规定:室外公共场所的吸烟区不得设置在行人必经的通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