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2013-04-22
The "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Student Status Change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the Province" stipulates that transfers will not be allowed under 13 circumstances.
《全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13种情形不予转学
中国黑龙江
h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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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转学、改专业?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或确有特殊专长,以及因身体原因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或本专业学习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或有特殊困难的确凿证据证明,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可予以转专业或转学。 各高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须公布 对于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实施细则》明确,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学校根据学生个性特点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本人申请,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应向学生和社会公布。 由于转专业涉及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段,为维护考试公平性,《实施细则》对转专业同时做出了限制性规定: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普通定向、国防定向、免费医学生、免费师范生、贫困地区专项生、保送生、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班(三校生)、高职单招、民族班、新疆班、西藏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大学生转学,严格限制 由于不同高校高考录取分数段不同,大学生转学直接关系高考的公平和公正。对于大学生转学,《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限制,属13种情形之一者不予转学。 不予转学的13种情形 未在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以及未取得电子学籍者;在校学习未满一学期者;本科第五学期、专科第三学期以后的;不同学历层次之间者;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的;转出学校专业录取分数低于转入学校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者;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免费医学生、免费师范生、贫困地区专项生、保送生、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班(三校生)、高职单招、民族班、新疆班、西藏班等;处于休学期间者;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应予退学者;转学时涉及转专业,而该专业属于限制转专业范围者;已转学一次者。(作者:陈程)
Metadata
| Publisher | 中国黑龙江 |
| Site | hlj |
| Date | 2013-04-22 |
| CMS Category | 政策解读-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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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1)
| prov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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